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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開趴放彩煙恐「塵暴」? 中市環保局開罰

市議員張芬郁指出,常有民眾陳情,指該餐廳夜晚常有噪音及燃放煙火情況,曾通報環保局到場勘查,但因噪音事後較難判定,最後只能勸導。(張芬郁議員辦公室提供)
市議員張芬郁指出,常有民眾陳情,指該餐廳夜晚常有噪音及燃放煙火情況,曾通報環保局到場勘查,但因噪音事後較難判定,最後只能勸導。(張芬郁議員辦公室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台中市霧峰區一家親子、寵物友善餐廳,日前在戶外性別派對上施放彩煙,轟然巨響造成現場客人驚嚇,大量粉塵飄散一度以為「八仙塵暴」。民眾貼網投訴後,台中市府環保局13日派員前往稽查,雖無掌握現場施放彩煙情形,但依據民眾影片,初步判定違反《空污法》第32條規定進行開單舉發,將處以1‚500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影片引起網友熱議,「這超危險的」、「附近有伙房、大量粉塵,這令人聯想到八仙樂園」。在地市議員張芬郁指出,常有民眾陳情,指該餐廳夜晚常有噪音及燃放煙火情況,曾通報環保局到場勘查,但因噪音事後較難判定,最後只能勸導。

張芬郁說,如今再傳出性別趴使用粉塵,造成客人耳朵眼睛都不舒服,相關單位應加強管理,餐廳也應禁止使用危及人體的粉煙。此外,市府也應調查餐廳用地是否「農地不農用」?如有違規營業情形,應該依法處理。

台中消防局表示,彩煙施放時會以不同顏色煙霧,在空中呈現出漸層飄逸畫面,但若大量施放,恐因煙霧彌漫造成噪音及空氣汙染,嚴重影響附近民眾生活品質,且國外已有因此引發野火案例,造成消防員殉職遭到判刑。

消防局指出,該餐廳施放的「彩煙煙火」,屬於一般民眾可施放的升空類一般爆竹煙火,非屬《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定義的專業煙火範疇,但仍需慎選地點、減量,以免觸法。

環保局表示,依據《空污法》第32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餐廳已有「產生明顯之粒狀汙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事實,因此依法告發,處罰金額待進一步會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