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健保現行規定,退休者皆強制以眷屬身分依附子女納保,除非有家暴、棄養等特殊原因,才能獨立納保。健保署表示,退休族自主繳保費涉及修法,仍待審慎研議。
罕見疾病基金會擔任創辦人陳莉茵近日在社群發文,認為全民健康保險強制規定退休的自主老人須依附投保,是否符合被保險人實際需求有待商榷。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承保組長張温温表示,據《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65歲以上退休人士的健保,須以眷屬身分依附在有工作的直系血親或配偶,自行繳交保費的前提,需要有特殊原因,如為被家暴、棄養等。
張温温說,確實會遇到退休族不願依附,堅持獨立納保的情形,透過輔導後,多數願意依規定回歸適法身分。對於退休族不願成子女負擔,期盼獨立繳納健保費,健保署已聽到民眾的聲音,但檢討制度需考慮的層面非常廣,仍待後續審慎評估是否有可行的調整方案。
張温温提醒,按現行制度,不論是退休族或退休族的子女,皆不可以拒絕相關依附納保,若退休族堅持拒絕依附子女納保,且屢勸不聽者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罰鍰,相關費用未繳清暫不予保險給付,另若子女、配偶拒絕為退休族繳保費,同樣可能會挨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