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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通攜陸製高畫質電視入境 高雄關:須專案許可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雄關提供)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高雄關提供)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規定,目前僅開放尺寸未達21吋、水平解析度低於1000條的中國製低階彩色電視機進口。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提醒,小三通旅客若購買中國製高畫質電視,無法向金門縣政府申請輸入許可,應向國貿署辦理專案許可,否則一經查獲將依法沒入。

高雄關表示,彩色電視機的貨品分類號列為第「8528.72.00.00-0」號,輸入規定為MP1(大陸有條件准許輸入項目)及C02(應實施商品檢驗項目);而依經濟部國貿署規定,目前僅開放尺寸未達21吋、水平解析度低於1000條的中國製低階彩色電視機進口至台灣。

而經小三通入境金門的旅客,若攜帶未經公告准許輸入少量的大陸地區物品,並不適用經濟部公告「輸入少量大陸物品准予免辦輸入許可證之規定」。高雄關進一步指出,彩色電視機也非屬經濟部公告「准許金門或馬祖地區輸入大陸地區物品檢附當地縣政府同意文件項目表」中的項目,因此小三通旅客無法直接向金門縣政府申請輸入許可。

高雄關強調,中國製高畫質電視機非屬開放進口的大陸地區物品,因此並不適用「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11條第2項的「旅客自用免稅額度」,小三通旅客應依照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向國貿署專案申請許可,並於入境時攜帶許可證明文件,主動向海關申報。

高雄關提醒,小三通旅客若未事先取得專案許可,擅自攜帶中國製高畫質電視機入境,應主動向海關申報,並辦理退運出口至中國或自願放棄;如匿未申報,經海關查獲,將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規定予以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