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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大車牌辨識頻故障 總務長涉貪千萬遭起訴求刑18年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林姓總務長,涉嫌在3校合併前,自2016年3月間起以產學合作之名,奴役研究生替自家科技公司撰寫程式,並與總務處職員合謀,量身打造車牌辨識、停車場管理系統等標案規格,不法獲利逾千萬元,導致校門柵欄每天故障,遭檢方起訴並求刑18年。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3校合併為國立高雄科技大學,於2018年2月1日正式掛牌,共分為燕巢、第一、楠梓、建工、旗津等5校區。

原高應大資工系主任林威成涉嫌自2016年3月間起,利用高應大資源協助他有出資、由他胞弟擔任負責人的科技公司開發車牌辨識系統,包含假借產學合作名義轉介多名研究生至該公司擔任廉價勞工開發系統,並在他個人研究室為其胞弟私設電腦等設備,容任對方遠端連線至高應大電腦進行車牌辨識系統作業,使該公司無償使用高應大智慧財產。

2017年9月間,高應大欲規劃建置校門口車牌辨識系統,林威成知悉後,即向該校時任蔡姓總務長(已歿)推薦自家公司承包採購案;蔡姓總務長應允內定由該公司承作後,交辦時任總務處事務組李姓組長。李男要求該公司代擬採購規格書,林男則指示研究生、胞弟依規格修改先前開發的系統;接著再由李男採限制性招標,違法護航該公司得標。

而在3校合併後,李男擔任總務處事務處行政助理,與另名助理莊女承辦5個校區的停車場管理系統採購案,又委由林男公司代擬採購規格書,故技重施,並囑咐莊女製作招標文件,刻意訂定不合理履約期限,導致兩次開標都只有林男公司投標;此外,莊女也將評選須知、評審委員身分、投標家數等消息提前洩漏給林男胞弟,護航得標。

而2019年8月間林男就任高科大總務長後,受限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他胞弟的公司不具投標資格。但他與李男等人後續承辦2021年車管系統維護、楠梓校區機車管制系統、旗津校區車管系統等8件採購案時,竟任由林男胞弟借用其他4家公司名義投標。

高雄地檢署統計,林男等人在高應大時期共涉6件採購弊案,決標金額合計339萬餘元;而在高科大時期,則涉有14件採購弊案,決標金額為1,820萬餘元,犯罪所得共計1,247萬餘元。近日偵結後,依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商業會計法》,以及洩密、偽造文書、詐欺、背信等罪,起訴林男等8人及5 間公司法人。

起訴指出,林男身為教授,竟貪圖私利,假借產學研究指導學生之名,奴役使喚研究生撰寫自家公司承攬標案所需系統程式,將學校研究經費視為禁臠,設下不公平限制排除外來廠商競標,使高科大車輛管制系統長期由自家公司施作,因缺乏競爭而品質低落,幾乎每天都故障,嚴重影響師生及不特定洽公民眾進出校園的權利。

檢方批評,林男於東窗事發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18 年。而林男胞弟犯後雖坦承部分犯行,卻極力迴護林男,浪費司法資源,建請法院處刑16年。至於李男,身為專業採購人員,卻配合林男等人違法搶標腐蝕國家社會法治根基,且犯後極力否認,態度惡劣,因此具體求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