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學校營養午餐食材供應商「龍昇蔬果行」為降低成本,涉嫌於2022年與某冷凍畜產食品進口商合謀,以國外雞腿混充國產雞腿,虛偽貼上「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後,出貨給基隆市某國小,詐領「三章一Q」獎勵金。檢方起訴龍昇黃姓實際負責人,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行政院農委會為鼓勵學校午餐全面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依「中央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溯源食材經費支用要點」規定,食材供應商若提供含有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及溯源產品標示QR code的食材,且供應日數達每月供餐日數半數以上,方可申請每人每日10元補助獎勵金。
起訴指出,龍昇蔬果行得標基隆市某國小營養午餐標案,黃男為降低成本增加營業利潤,涉嫌於2022年間與某從事冷凍畜產食品進口、批發的廠商合謀,將該廠商從國外進口的T5雞腿共1,154支與少量的國產雞腿混合,重新包裝後虛偽貼上「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偽裝成國產雞腿充作履約食材,並向基隆市府詐得獎勵金1萬360元。
基隆地檢署5日偵結,認定黃男及涉案的冷凍畜產食品進口商蔡姓負責人、余姓員工等3人,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就商品之原產國及品質為虛偽標記等罪,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考量,黃男長期以龍昇蔬果行得標基隆市各學校營養午餐食材標案,對於應提供何種食材才可請領獎勵金,以及虛偽標示原產國及品質的嚴重性知之甚詳,竟仍為己利混充食材並詐取獎勵金,惡性非輕,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此外,檢方也查出,龍昇實際負責人的女兒呂女,為使蔬果行賺取獎勵金,涉嫌自2022年間起採購不具生產追溯QR Code的「蒲瓜」、「扁蒲」、「冬瓜」及農藥超標「番茄」等農產品,私自印製某不知情農民持有的QR Code,虛偽黏貼在包裝上後出貨給基隆18所國小,詐得「三章一Q」獎勵金四十三萬九千餘元。
基檢認定,呂女等8人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就商品品質為虛偽標記等罪,但考量呂女等人犯罪後均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分別附加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25萬元不等金額的條件後,予以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