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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化物排放超標竟改數據 竹科大廠、3環安人員起訴

新竹科學園區一家科技公司,涉嫌於2020年2023年3月間,篡改空汙排放監測數據,讓超標的硫酸、氫氟酸、氰化氫等有毒物質符合排放標準。(新竹地檢署提供)
新竹科學園區一家科技公司,涉嫌於2020年2023年3月間,篡改空汙排放監測數據,讓超標的硫酸、氫氟酸、氰化氫等有毒物質符合排放標準。(新竹地檢署提供)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新竹科學園區一家科技公司,涉嫌於2020年2023年3月間,篡改空汙排放監測數據,讓超標的硫酸、氫氟酸、氰化氫等有毒物質符合排放標準,並向新竹市環保局虛偽申報;檢方查出,該公司林姓、葉姓、陳姓等3名環安人員涉案,偵結後依違反《空污法》起訴。

檢方指出,竹科內一家科技公司持有竹科管理局核發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需符合規定的排放標準,包括揮發性有機物總排放量須低於0.6 kg/hr、全年削減率須達50%以上、廢氣排放量不得超過550 m3/min等;並於排放管道安裝VOC自動監測系統,監控有機廢氣濃度、溫度及流量,並透過數據計算有機物排放量,定期向新竹市環保局申報空汙數據。

然而,該公司林姓、葉姓、陳姓等3名環安人員,發現排放管道P001、P004經VOC監測系統自動紀錄「廢氣處理前濃度(ppm)」、「廢氣處理後濃度(ppm)」、「去除率」、「廢氣排放量(Nm3/min)」、「VOC排放量(kg/hr)」等數值超出標準值後,為使數據符合規定標準,竟利用數據模擬功能,私自將數據調整至合法範圍,並不實向竹市環保局申報。

此外,林男發現巡檢系統顯示P002、P003、P005及P006管道的「洗滌循環水量(L/min)」、「洗滌循環水PH值」、「廢氣排放量(Nm3/min)」、「廢水排放量(Ton/天)」等數據超出上限或下限,並以文字或紅字提醒異常,但他為避免記錄異常數值,竟指示葉男、陳男二人以手動方式調整至正常範圍,再傳送給竹市環保局,損害環保局對於空汙季報數值管理的正確性。

新竹地檢署認定,林男、葉男、陳男等3人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4條明知不實事項而申報罪嫌;而該公司也因受僱人執行業務違法而觸犯同法57條規定,偵結後依法起訴。

竹市環保局表示,該公司所排放並經篡改數據的物質,包含硫酸、氫氟酸、氰化氫等列管毒化物,有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被查獲違規後,已由環保局行政裁罰4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