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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社論 【九評之五】12評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

⊙九評編輯部
四、江澤民如何利用中共迫害法輪功

(三)酷刑折磨肆意殺戮(續)
而施加在法輪功學員身上的各種酷刑,更是多不勝數,毆打、鞭打、電刑、冷凍、捆綁、長時間鐐銬、火燒、烙燙、吊刑、長時間站、跪、竹籤和鐵絲穿扎、性虐待、強姦等等等等。2000年10月,遼寧省馬三家教養院看守人員將18名女學員衣服剝光後把她們投入男犯監牢……。所有這一切,斑斑在冊,罄竹難書。
濫用「精神病治療」也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眾多酷刑之一。正常、理智、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進精神病院,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系統的不明藥物,有的全身癱瘓或局部癱瘓;有的雙目失明,兩耳失聰;有的身體肌肉、器官腐爛;有的部分或全部喪失記憶,成為呆癡;有的導致內臟功能嚴重損害;有的被迫害致瘋;有的由於藥物發作很快死亡。
調查結果顯示,用「精神病治療」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例遍布中國23個省市自治區,至少有上百所省、市、縣、區的精神病院參與了迫害。從案例的數量及分布範圍看,對法輪功學員的濫用精神藥物的迫害,是一個有計畫的、自上而下系統實施的政策。至少有一千多名精神正常的法輪功學員被強迫關進精神病院、戒毒所,許多人被強迫注射或灌食多種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並遭受長時間捆綁、電擊等酷刑,至少15人被這樣迫害致死。(待續,每週六連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