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平地原住民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霈宸因涉以免掛號費訊息賄選,且無醫師資格卻非法執行醫療業務,還向健保署申報保險醫療費用給付;此案,高院12月24日判刑一年九個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林霈宸於民國111年11月26日參選新北市平地原住民議員候選人,亦為新北市中和區某診所實際負責人,曾在社群軟體發布開放原住民免掛號費訊息,該選區選民至診所就診時,林霈宸請選民多多支持,並免除其等掛號費等。
林霈宸明知自身無醫師資格,卻對病患問診、開立藥方,非法執行醫療業務,並申報保險醫療費用給付,致健保署撥款共26萬4,883元至指定之帳戶內。
此外,判決還提到,林霈宸自111年5月起,先後借用他人名義,將新型冠狀病毒檢驗試劑自大陸輸入台灣,並將其中600劑以每劑50元價格售予他人使用。
林霈宸涉犯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部分,高院表示,尚有檢察官移送併辦所指之多名病患, 又其於高院審理中,已與健保署達成和解,並依約分期給付款項中,原判決未及審酌,尚有未恰。
至於林霈宸不具備醫師資格,為牟取不當利益,竟假冒合格醫師執行醫療業務,再持以向健保署詐領醫療給付,高院認為,此舉罔顧病患接受合格醫師治療之權益,且有危害病患生命之潛在風險,但念其犯後坦承犯罪,態度尚稱良好,判決一年九個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