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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友」關說基層扛罪?18警起訴將停職

西屯派出所員警集體圖利案 檢方考量員警囿於情誼或於職場封閉文化而誤罹刑章 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台中地檢署偵辦西屯派出所員警集體圖利案,查出該所時任巡佐、警友會承辦人李男,涉嫌與同所陳姓員警接受24名「違規停車」遭開白單的車主關說,指示16名員警違法轉開紅單,並改成裁罰金額較低的違規項目,由李、陳二人充當行為人代為繳納,依圖利等罪起訴18警。

中檢指出,員警取締違規停車時,若駕駛人不在場,執行人員應視違規事實,於「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俗稱白單)」上填寫違規車號、時間、地點及違規條款等資料,並張貼或夾放於遭取締汽、機車明顯處,回派出所後再交由交通警察大隊寄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俗稱紅單」給違規車輛之車主。

然而,在2019年到2023年之間,累計有24名「併排停車」、「違規停車」的車主或實際駕駛人,因與李姓巡佐、陳姓員警關係友好,在發現被開白單後,及請託二人幫忙處理;李、陳囿於人情關說,竟指示製發逕舉單的基層員警,在駕駛人未於逕舉當下及時到場的情況下,仍違法將白單直接轉開紅單,並將違規法條為罰鍰金額較低的「違規臨時停車」。

此外,紅單上的違規行為人欄位,也不實填寫為李、陳二人,再由他們拿著紅單自掏腰包代為繳納罰鍰,以此方式違法圖利違規行為人,可免繳或減少罰單金額。

檢方批評,李、陳二人圖利他人,使其誤以徇私即可自外於國家法治,混淆正當社交往來與請託關說之分際,更使違規之人誤認交通違規均可藉由請託關說脫免或減輕罰鍰,不僅無形中擴大交通潛在危害,亦使整體交通違規取締作業的公平性受特權介入的質疑,「積非成是」導致不當觀念傳遞新進同仁、不良風氣蔓延警界。

中檢偵結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對主管監督事務圖利、《刑法》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等罪嫌起訴李、陳等18名員警。檢方考量,李、陳二人囿於請託關說之舊時代思維與錯誤觀念,主觀惡性尚非重大,建請法院量處適切之刑。而其餘16基層員警,礙於同仁情誼或囿於職場封閉文化而誤罹刑章,建請法院從輕量刑、酌予宣告緩刑。

對此,台中市警局表示,涉案的警職人員遭《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依規定需要停職,將在分局或當事人收到起訴書後,由分局報請市警局發出停職令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