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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偷拍連環爆 時力:制度漏洞 醫師恐背鍋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圖為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圖為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國內爆發醫美診所系統性偷拍事件,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11日指出,愛爾麗偷拍事件背後是嚴重制度破洞。醫療機構罰鍰,主要罰各分店登記「負責」醫師,愛爾麗總裁常如山在法律上不是負責醫師,最後被罰的可能是受雇的醫師。她提出三點呼籲,包含立即啟動全面普查、立法院啟動《醫療法》修法、重罰滅證行為。

王婉諭表示,《醫療法》罰鍰上限,只有新台幣50萬元,以本案規模來說,根本不痛不癢,而且私立醫療機構罰鍰,主要罰各分店登記「負責」醫師,總裁常如山在法律上不是各分店登記的負責醫師,最後被罰、被廢照的可能是各分店受雇的掛牌醫師。

所以,王婉諭直言,現行制度本身就為這個擁有龐大資源的連鎖集團,留下一道可以切割責任的縫隙。

王婉諭提出三點呼籲,一、全國醫美診所、月子中心、三溫暖、健身房等應納入反針孔聯合稽查。現行的「自評」制度必須納入地方衛生局的實質稽查項目,更衣室、按摩室、針劑室、處置間、哺乳室、SPA室、產後護理空間等必須明確納入,衛福部5月13日召開的研商會議,應直接參考英國醫師總會的相關原則,明定高度隱私區域禁止裝設任何錄影設備。

王婉諭繼續表示,二、請立法院啟動《醫療法》修法,修法應將罰鍰大幅加重,比照《個資法》重大外洩1,500萬元的規模;加入連帶責任條款,讓連鎖總公司與實質負責人無法再把責任切割給工程師或掛牌醫師;禁業期限也應延長至五年以上,並禁止情節重大者在連鎖體系內擔任實際負責人。

王婉諭指出,三、現行《刑法》的滅證罪,罰金折算後上限不過一萬五千元。對於上千人受害的案件來說,滅證幾乎是最理想的選擇。針對組織性、性影像案件的滅證行為,立法院應修法加重刑度,檢警也應釐清這些設備如何流入不同醫療與照護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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