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時福州學使衙門本是掌管稅收的官署。當時宦官貪婪橫暴,在官署裡殺害了許多無辜的百姓。所以至今那官衙裡還經常出現怪異。如今我(紀曉嵐自稱)任福建督學的時候,奴僕之輩在夜間往往被驚嚇。
乾隆甲申(1764)年夏天,先父姚安公來到福建學署。聽說有一間房裡鬧鬼,他就把床鋪移進去住宿。竟然整夜平靜,什麼事也沒有。
有一天我曾婉言勸告說:「請您不要拿自己寶貴的身體和邪鬼鬥氣。我看最好還是搬出那個房間。」
先父便教誨我說:「許多讀書人往往主張無鬼論,那是迂腐的,也是強詞奪理的。然而鬼不侵正,正人君子之氣就是正氣。鬼必然是怕人的,因為陰氣總是勝不過陽氣。假如有人被鬼所侵犯,那必是因為他的陽氣敵不過陰氣。
然而陽盛的人並不是光憑血氣壯和性情粗暴。人的心裡常常懷著慈祥和藹,這便是陽氣。心裡懷著慘毒凶狠,這便是陰氣。心地坦誠清白是為陽氣,內心陰險奸詐是為陰氣。公正剛直是陽氣,自私諂曲是陰氣。
所以《易.象辭》裡把陽比喻為君子,把陰比喻為小人。人只要存心光明正大,血氣便表現為純陽純剛。雖遇邪魔鬼魅,一身正氣的人如幽室裡熾熱的爐火,無論多堅固的冰凍也會融化自消。你讀了那麼多書,曾見過史傳裡有品行端正博學的人被鬼魅侵襲的記載嗎?」
我聽了這一篇話,恭敬地領受教誨。直到現在每次回想起來,先父的庭訓言猶在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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