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海軍2016年7月1日在左營軍港誤射一枚雄三飛彈事件,監察院二度召開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金江艦艦長林伯澤少校、副艦長林清吉、海軍131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少將等9人,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海軍金江艦2016年7月1日在左營軍港誤射一枚雄三飛彈,擊中高雄籍翔利昇漁船,造成船長黃文忠死亡、3名船員受傷,當時監委包宗和、王美玉、仉桂美申請自動調查,並於2017年召開彈劾審查會,但涉案9名軍士官都沒有通過彈劾。
由於同一件彈劾案雖有2次審查機會,但必須由不同的監委進行投票,因此11名新監委上任後,再度召開彈劾審查會,並由新委員行使第一次的彈劾權。
包括(皆為時任)金江艦長林伯澤、副艦長林清吉、海軍131艦隊部艦隊長胡志政、海軍131艦隊部作戰科作戰訓練官許秉立、作戰科科長李連仁、海軍艦隊指揮部作戰處處長林明華、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測驗考核中心飛彈測驗士曾紀郎、前後任海軍教育訓練暨準則發展指揮部測驗考核中心上校主任李光敏、史建斌等9人,都遭彈劾。
監院指出,林伯澤、林清吉、胡志政、李連仁、林明華未依法善盡指揮監督及安全訓練責任,導致「金江艦」工作紀律廢弛,在甲操測考當日又沒有幹部在現場督導,任由中士高嘉駿獨自操作導致誤射飛彈;許秉立未確實審核甲操測考申請人資格,且未經逐級呈核並經批准;李光敏、史建斌、曾紀郎涉有怠行職務,督導不周的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