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聯全通運貨車司機23日疑似疲勞駕駛釀3死,勞動部昨(24)日表示,陸姓肇事駕駛有單日及單月加班超過12小時及46小時、輪班間隔未達11小時及連續出勤達22日等情形,已違反《勞基法》,高雄市政府將從重論處,各處以100萬元罰鍰,合計300萬元。另外,即日起將針對高違規汽車貨運業及客運業駕駛工時,進行高密度及高強度勞動檢查。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23日立即前往陸姓肇事司機所屬聯全通運公司位於高雄市路竹區之營業處所進行勞動檢查。根據目前所取得今年4月分之派車單、車輛大餅圖等出勤資料初步判斷,赫然發現陸姓駕駛自4月1日~22日,已連續出勤達22天,其間並無例休;這段期間一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日數至少有7天;4月分至21日止,總計加班時數也已超過法定46小時;另外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亦多日不足11小時,涉違反《勞基法》第32條、34條及36條等情況相當嚴重。
勞工局指出,聯全通運於106年8月,曾因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7日以上、未給付假日工資等事由,經高市府勞工局裁處4萬元在案,此次,又涉使勞工連續出勤達22天,使勞工嚴重過勞,勞工局綜合所有事證查核屬實,依法加重裁處罰鍰300萬元,以儆效尤。
勞動部指出,事發第一時間,勞動部已指派職業安全衛生署南區中心會同高雄市政府派員就個案進行了解,並要求桃園市政府一併派員實施檢查。發現肇事駕駛所屬的聯全通運,近三年分別由桃園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實施勞動條件檢查計4次,違反《勞基法》連續工作逾7日、出勤紀錄未依法記載及假日出勤未加倍給付工資等規定共6項,共計裁處36萬元。
除殉職的2名國道警察外,另有明全紙器有限公司蕭姓駕駛罹災,勞動部部職安署已啟動FAP職災勞工個案管理機制,提供必要慰問及協助。
勞動部強調,汽車貨運業及客運業向為勞動檢查重點對象,近二年共計對2,121家事業單位檢查4,797場次,其中發現407家違反法令,罰鍰合計3,84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