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國際 要聞

美愛州新法 懷孕6週不准墮胎

愛荷華州州長雷諾茲(中)5月4日簽署新法律,禁止懷孕滿6週的孕婦墮胎。(愛荷華州政府提供)
愛荷華州州長雷諾茲(中)5月4日簽署新法律,禁止懷孕滿6週的孕婦墮胎。(愛荷華州政府提供)

【記者梁硯/綜合報導】美國愛荷華州共和黨籍女州長雷諾茲(Kim Reynolds)上週五(5月4日)簽署新法律,禁止懷孕滿6週的孕婦墮胎,成為美國目前最嚴格的禁墮胎法。

這項新法意味著一旦胎兒出現心跳,就不能被墮胎,因此也被稱為「心跳法案」。通常孕婦在懷孕6週時,胎兒將出現心跳。這也意味著愛州在這項法律的保護下,將能夠禁止絕大部分的墮胎行為。

美聯社報導,由共和黨控制的愛州立法會上週通過這項法案後,將其送交州長簽字。該州民主黨籍議員對法案全部投下反對票。

雷諾茲說,這項法案在送交她簽署前,她已經明確表示「珍視生命、反墮胎」。

支持墮胎的愛州計劃生育聯盟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之前表示,如果法案成為法律,他們將提出訴訟。

愛州禁止墮胎法生效後,成為美國最嚴格的禁止墮胎法。

今年3月,密西西比州州長布萊恩特(Phil Bryant)簽署類似法律,禁止懷孕達15週的孕婦墮胎,除非屬於醫療緊急情況或胎兒出現嚴重異常。

3年前,阿肯色州和北達科達州也曾有類似的法規,但後來遭到聯邦上訴法院停止。

保守派人士認為,隨著川普總統任命保守派法官成為高院大法官,對於上述著名的禁止墮胎案,高院有可能在未來做出更有利於禁止墮胎和保護生命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