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南加州著名律師蔡玟慧表示,對於親屬移民類型的申請者,語言不通問題不是很大。但如果是職業移民(EB)的綠卡申請者不會英文,在如今的環境下,就有點說不過去。
5月16日,美國移民局一改以往相對寬鬆的面試豁免做法,在更新的政策手冊(Policy Manual)中明確規定,今後所有調整身分(Adjusted of Status)的綠卡申請人一律要接受移民官的面試。這也是繼去年10月分,要求職業移民接受面試的又一次大修改,旨在打擊移民欺詐等行為。
蔡玟慧說,有些類型的綠卡本來就需要面試,此次新規主要是針對I-485身分轉變(Adjusted of Status)的綠卡申請者,受影響最大的還是職業類型的移民。如果移民官在面試時發現這類申請者不會英文,會提出質疑:該人如何在美國公司工作?
不會講英文是否可以以會講中文來做特殊職位(Specialty Occupation)申請?蔡玟慧說,以往確實有美國公司去外國聘請一些只會講中文的員工,幫助公司開拓華人市場。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申請者的特殊才能就是會講中文,早期案子會很好處理,很多律師也都會把這個寫進申請材料裡。
「但近幾年這樣的說辭比較危險。」她說,因為很多美國人都會講中文了,而且川普總統也較保護美國本土勞工的就業機會,移民官不再認為「會講中文」就具備特殊性。
其次,即便真是這樣的情況,移民局也會懷疑雇主是否真的在美國找不到合適的人,才去請外國員工。「這個職位是不是雇主為申請者量身定做的?這就會造成移民官即便不拒簽,也會額外地細心審查。」所以蔡玟慧建議不要輕易使用這些說辭。新規修改也會讓移民局對於以往申請過程中的「灰色地帶」嚴格對待。
不過,蔡玟慧認為,申請者不需要擔心因為移民官要面試,而讓本該能通過的申請受阻,只是多了一個面試準備的工作。但在面試之前,一定要與代表律師有良好的溝通,了解律師所提交的文件內容,避免申請人與律師出現兩套說辭。
材料不是越多越好一位居住在聖蓋博谷的女士介紹,她移民美國近20年,早已成為公民。她說:「很多中國人有個心理,為了證明自己的情況是真的,在申請時就提交一大堆資料,但説不定其中就隱藏了一些麻煩。據我多年的生活經驗,在美國,移民官問什麼說什麼,要什麼文件就拿什麼文件,以免弄巧成拙。」
律師表示,早在十幾二十年前,尤其是大陸人在申請綠卡時,確實總抱著「移民局不相信我」的心理。但每個地方的文化和體制都不一樣,美國移民官不會輕易去懷疑,除非申請人講了什麼或有怪異的行為。雖然近幾年情況有所變動,但主流上還是一樣。
而在美國申請綠卡,不同的類別有不同的標準。蔡玟慧建議申請者在提交了必要資料後,可以再根據申請的標準,提交有關聯的文件以加強每個點。
她說,雖然目前移民局壓在手裡的案件,只要還沒被批准,或許都會接到移民局的面試通知。但總體來說,只要申請人的案子是真實情況,提交的文件和簡介均符合法律程序,沒有隱瞞和欺騙的成分,除了在申請時間上會受到一點影響,其他方面不用太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