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馬英九因三中案遭北檢以背信罪起訴,馬英九昨(13)日親上火線公開回應說,13年前的國民黨依據《廣電三法》合法出售黨產,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政府上台後才立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質疑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馬英九13日到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參觀「AIT@40 1979年後美台關係展」,會後首度對三中案提出回應。
他表示,三中案是一個舊案,先後經歷高檢署查黑中心、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偵組多位檢察官,從民國95年起長達8年的深入調查,「確認完全沒有不法情事,更沒有賤賣黨產」,最後在民國103年簽結。
馬英九說,2年前民進黨再度執政後,三中案重啟調查,並強行起訴,這到底有沒有政治力的介入?「我相信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馬英九也提出3點聲明說,第一,《廣電法》是民國94年民進黨執政時通過的,規定黨政軍必須限期退出媒體,國民黨配合規定尋找買家來處理資產,但潛在買家常受到打壓、威嚇,因此很少買家願意跟國民黨洽談。他當時身為國民黨主席仍全力追求以合理、適當價格出售國民黨黨產。
現在卻被北檢用民進黨政府在民國105年上台後才立法的《不當黨產條例》,起訴他出售「未來應該依法歸還國家的資產」。他質疑這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馬英九說,第二,北檢認為他背信,並預先準備6,000萬來打官司。但國民黨已經召開中常會確認黨產處理過程未讓國民黨權益受損,這6,000萬是中投公司的員工「訴訟基金」,不是給他的6,000萬,而提撥時間也不是他擔任國民黨黨主席的時候。
他表示,第三,北檢和部分媒體一再聲稱的定罪證物,就是上百片錄音光碟,也就是無數次的會議紀錄錄音帶。他質疑,北檢公布的錄音和譯文是斷章取義,選擇性截取片面對他們有利的文字,再根據文字來說故事;他呼籲,既然要起訴,北檢就把資料全部公布,才能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