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議員秦儷舫涉嫌詐領助理費228萬餘元,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台北地院日前判她2年徒刑、緩刑5年,檢方也不上訴。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17日率眾到法務部抗議,質疑政府反貪是打假球;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允諾,3天內就此事公開答覆。
秦儷舫被控民國98年至103年間以胞姊當人頭,向議會詐領助理補助費228萬餘元,但因秦認罪求情,台北地院日前依2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秦儷舫各1年10月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須付公庫60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
黃國昌表示,秦儷舫連續5年詐領公款,觸犯的是本刑7年以上的貪汙罪,北院判決緩刑已引發法界譁然,原本認為本案一定會上訴,但北檢竟以「沒有必要」為由放棄上訴,形同縱放貪汙犯,要求法務部給個交代。
陳明堂在接受陳情後,承諾將了解檢察官收判及不上訴的過程,並於3天內提出整件事情的檢討報告。陳明堂強調,秦儷舫案只是個案,法務部僅有行政監督權,並無權過問或干涉,基於檢察一體原則,應由最高檢或台高檢進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