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主導,東亞奧林匹克委員會(EAOC)決議取消首屆東亞青年運動會。台中市長林佳龍26日再次強調,這是一場「被告缺席的審判」,至今未提出具體理由,台中作為合約的一方會提出4點申復,爭取選手應有權益。申復書26日與體育署、中華奧會開會討論後、正式送出,盼東亞奧會將主辦權還台中。
關於4點申復理由,第一、東亞奧會貿然取消東亞青運,已違反「推廣東亞地區之奧林匹克運動」的宗旨;第二、東亞奧會召開臨時理事會及做出取消決議前,台中市府從未被告知是否有違反或不執行合約書條款,或違背東亞奧會會章之處;而籌備3年多來,市府均落實合約書承諾。
第三、在臨時理事會中,台中市作為合約一方,沒有機會在現場說明與答辯。第四,東亞奧會正式通知台中市取消東亞青運的來函中,並未對決議敘明任何具體理由。
林佳龍痛斥,如此「不明不白」被宣判死刑,對各國參賽選手都非常殘忍。市府認為此決議已違反雙方合約書第24條,「爭議應該和諧磋商解決」的規定,市府沒被尊重,奧會也未按照合約先行磋商。
「政治不該干涉體育,我們不會放棄任何機會。」林佳龍指出,即使在戰爭狀態的兩方,都可以放下武器和平的在運動場上平等競賽,何況是兩岸之間的關係,他相信「奧運精神站在我們這邊」。
對於在提出申復後,是否會開始進行國際遊說,林佳龍表示,一旦正式提出申復,政府相關單位也會盡快展開溝通;此前有國家礙於中國壓力,他相信把道理說清楚,可以期待得到國際支持。
至於合約書中未有申復的內容,以及是否會尋求國際仲裁?林佳龍指出,合約書中已明定「爭議應和諧磋商解決」,但市府未被磋商,過程中也不和諧,因此市府具有提出申復的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