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共官媒9月9日報導,中共公安部公布「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草案,提出若警察執行任務時對民眾或者組織造成損害,警察個人不承擔法律責任,改由所屬公安機關賠付。
草案還規定,公安機關不得因輿論、投訴處分警察。如沒有經過法律程序,公安機關不得對警察做出停職、禁閉、降職或免職等處分。
中共官方聲稱這份草案對外公開徵求意見,但幾乎所有官媒的相關報導,都並不開放跟帖和評論功能。
旅居美國的中國法律學者滕彪9月10日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事實上中國警方違規、違法行為極為嚴重和普遍,一般民眾對執法機關進行有效投訴的渠道基本不存在,而當局的新規定,無疑將雪上加霜,使得中共的警權更為擴張。
滕彪說:「公安部的這個規定賦予警察更大的權力,民眾的權利,包括基本人權和人身權利以及言論自由的權利,都會受到更大的危害。」
他認為,公安部的新規定,另一方面也說明中國警民衝突加劇的現狀。他批評說,中國有關當局採取加強控制力度和縮小自由空間的方式解決社會矛盾,可能會帶來更為嚴重的社會衝突。
「雷洋案」或再現
針對中共新規對公安權利的進一步放縱、擴張,讓民眾不禁聯想到轟動一時的「雷洋案」。
雷洋是人民大學的在職碩士生,2016年5月7日晚,路過北京昌平縣一家洗腳屋前,被警方以「涉嫌嫖娼」為由所制,隨後離奇死亡。
公眾懷疑警方暴力執法並偽造證據,是雷洋死亡的真實原因。雷洋的人大校友還發起連署,要求嚴懲肇事凶手、澈底整頓約束公安紀律等,但最終當局對5名涉案警察做出不起訴決定。
雷洋離奇死亡事件在大陸受關注的程度前所未有。輿論指出,由於警權失控,雷洋事件可能發生在中國任何一個中產階層的身上。
人們擔心,如今,中共公安部又公布這個「執法擴權」草案,一貫暴力對待民眾的中共警察,未來會更肆無忌憚。
「中共維穩中出現的新困境」
旅美時政評論員鄭浩昌對本報記者表示,這反映出中共在當前的維穩中出現了一個新的困境。
他說:「中共這段時間在強調『依法治國』,基層的警察出動去維穩時,因為怕給所謂的『依法治國』把他給治了,他就會產生一個顧慮,變得縮手縮腳,不敢那麼無所顧忌的對老百姓下手。這樣一來,維穩的效果就會大大折扣,也就危及到中共的統治了。」
「為了解決這個『依法治國』產生的副作用,當局就想出了這麼一個給警察鬆綁的『免責』招數。本質上就是這麼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