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年改新制已於7月1日上路,監察院院會9日討論此案是否向司法院提出釋憲案,經表決以14票對11票通過。
由監委仉桂美、包宗和、劉德勳所提的公教年金改革調查報告及聲請釋憲案,監委認為,年金改革相關條例,有牴觸《憲法》第1條、第7條、第15條、第16條、第22條、第23條的情形,包括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誠信原則、平等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恐架空《憲法》對於公務員制度性保障等疑義,故聲請解釋。
此外,司法院日前才決議不受理監察院提出的「不當黨產條例」釋憲案,監察委員仉桂美、劉德勳認為司法院破天荒毀棄憲政規範、踐踏五權憲法,限縮監察權。
對此,監察院祕書長傅孟融表示,監察院9日再度通過聲請釋憲案,可知監察院的態度就是會繼續聲請,至於大法官是否受理,是司法院的職權,此外,不受理也並非大法官一致的見解,黨產條例釋憲,也有5名大法官持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