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205人死傷的台鐵普悠瑪翻車案,尤姓司機被檢方認定「業務過失致死」,今天凌晨被以50萬元交保,司機坦承,因為列車動力不足,而關掉了ATP自動防護系統,但卻稱不知道已經超速了。
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被告在超速的部分,是犯嫌重大的,犯嫌重大的。他看到儀表板的顯示時速是82、83公里。但是這個跟卷證資料所顯示的行車紀錄時速是顯然不符的。」「被告也自己承認在大溪站附近,就把ATP關掉,後來並沒有再開啟,導致這個防護系統沒有辦法啟動。」
根據檢方所掌握資料,當時普悠瑪通過新馬站時,時速為140公里,但是,尤姓司機偵訊時稱,儀表顯示只有82、83公里,符合速限。至於關掉ATP,司機說,是因為希望提升列車動力。尤姓司機今天交保時,戴口罩坐輪椅離開,面對媒體不發一語。
轉自新唐人電視台
責任編輯:李世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