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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中選會重新公告 立委告陳英鈐瀆職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右2)、賴士葆(右)、吳志揚(右3)等人質疑中選會公告反核食等公投案後又重新公告,涉嫌瀆職及違反《公投法》,15日赴北檢提告。(中央社)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右2)、賴士葆(右)、吳志揚(右3)等人質疑中選會公告反核食等公投案後又重新公告,涉嫌瀆職及違反《公投法》,15日赴北檢提告。(中央社)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中選會在10月24日公告公投後,又在11月2日針對國民黨提出的「反核食」公投案,以及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愛家公投」,將行政院意見書放入公告事項中,並重新公告。國民黨多位立委15日前往監察院舉發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副主委陳朝建瀆職,並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兩人違反《選舉罷免法》。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根據《公投法》規定,應於公投投票日28天前,針對公投提出意見書,因此11月2日的重行公告,明顯已經超過規定的公告日期,違法事實明顯。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則說,高等行政法院針對「愛家公投」的案例,已做出中選會違法的裁定,雖然中選會可以抗告,但是抗告期間並不影響法官裁定的執行力,中選會沒有任何的模糊空間,必須立即收回「重行公告」,回復到10月24日的公告內容,除非最高行政法院撤銷原來裁定。

質疑中選會公告違法 幸福盟:陳英鈐下台

另外,下一代幸福聯盟也率團到中選會前陳情抗議,幸福盟理事長曾獻瑩表示,陳英鈐說依照過去公投第6案曾有發布修正公告的前例,第6案雖重新公告,但仍在投票日28天前,符合《公投法》規定,但此次中選會重行公告沒有在投票日28天前,已明顯違法,要求陳英鈐應下台負責。

曾獻瑩強調,中選會重行公告的行政院意見書,扭曲幸福盟所推反對修《民法》納入同性婚姻「愛家公投」的主文意旨,竟載明「本案若獲通過...將進行同性婚姻相關法規修正工作,並送立法院議決」,不僅曲解公投的原意,還故意誤導民眾,這種違法意見書不應印出來發送。

對此,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表示,過去全國性公投案第6案,曾有發布修正公告的前例,只是依法促成人民與政府對相關議題充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