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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北韓發展核武 美起訴陸富豪

美國司法部於7月23日起訴丹東女富豪馬曉紅(右上小圖)等實體及個人,他們被控涉嫌幫助北韓發展核武及飛彈。(大紀元合成圖)
美國司法部於7月23日起訴丹東女富豪馬曉紅(右上小圖)等實體及個人,他們被控涉嫌幫助北韓發展核武及飛彈。(大紀元合成圖)

【記者林燕/編譯】美國司法部週二(7月23日)正式起訴丹東女富豪馬曉紅、丹東鴻翔實業有限公司及3名公司高階主管,指控其涉嫌躲避美國制裁、幫助北韓發展核武器和彈道飛彈。

根據美國司法部週二發出的公告,聯邦大陪審團指控4名中國公民及1家中國公司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共謀違反IEEPA和詐欺美國罪、共謀違反和規避「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擴散者的制裁條例」(WMDPSR)的限制規定、共謀洗錢4項重罪。

這是華盛頓首次正式起訴涉嫌違反對北韓制裁的中國公司。2016年9月26日,美國財政部宣布對丹東鴻祥、馬曉紅、周建舒、洪錦花等實施制裁,凍結了丹東鴻祥及其幌子公司的25個中資銀行帳戶。當時,美國司法部也對上述實體及個人提出刑事起訴,但未有後續進展。

司法部週二的公告是該案的最新進展。司法部的公告說,紐澤西州紐瓦克的聯邦大陪審團7月22日已發出起訴書,指控馬曉紅及她的公司丹東鴻祥公司、該公司的3位高階主管——總經理周建舒、副總經理洪錦花和財務經理洛傳旭違反IEEPA、共謀欺騙美國和洗錢。

「(馬曉紅等人)被控通過20多家皮包公司,代表受制裁的北韓實體、參與涉及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擴散的非法金融交易。」美國助理司法部長德梅斯(John Demers)說,「經過聯邦執法部門的不懈努力,我們才能揭示他們的違法行為,並邁出將他們繩之以法的第一步。」

根據美國檢方的起訴書,馬曉紅等4人面臨多項指控,因違反IEEPA,最高可面臨20年的監禁和100萬美元的罰款;共謀違反IEEPA和詐騙美國,最高刑期為5年,罰款25萬美元;共謀洗錢將面臨最高監禁20年,最高罰款50萬美元。

丹東鴻祥的核心業務就是與北韓的邊境貿易。在2009年8月11日之前,丹東鴻祥一直與北韓光州銀行公司公開合作。據悉,馬曉紅為躲避監管,在香港和其他海外避稅開設或收購新的子公司和皮包公司,掩蓋其和北韓實體進行貿易、洗錢和進口北韓用於武器製造的違禁材料。

中共當局雖然明文禁止違禁產品出口到北韓,但中共沒有主動對丹東鴻祥採取任何行動,直到美國外交官向中方通報2016年8月紐澤西州法院發出的起訴書。起訴書列出馬曉紅和該公司3名高階主管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