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日前提出《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擬將縣市國土計畫從2年延長為「一定期限內完成」,並將國家重大建設排除在5年通盤檢討限制。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25日表示,該草案讓行政機關空白授權,等於把《國土計畫法》變成「國土破壞法」,盼行政院主動撤回修法。
因應政府推動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需要,行政院會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修正草案,增訂在「經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並將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劃設作業,從2年延長為「一定期限內完成」,以及將國家重大建設排除在5年通盤檢討的限制之外。
對於此修法版本,邱顯智表示,時力強烈反對,草案給行政機關「空白授權」、包山包海,且能任意開發,只要是被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就能排除在《國土計畫法》中的5年通盤計畫,等於是架空國土規劃,使原有《國土計畫法》形同具文。
邱顯智說,若認為中央2年、地方4年期限有窒礙難行之處,應該提出到底需要幾年才能完成國土計畫,而不是把法案修成空白授權。他要求行政院應主動撤回修法,否則時力會結合民間力量擋下惡法,不要有下一個大埔憾事重演。
時力立委王婉諭也說,該草案對於「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定義完全不清楚,失去原有溝通管道,原本該做的審議事項都可能因為這條而跳過,且行政院就像是「球員兼裁判」。她以苗栗大埔案為例,當初以竹南科學園區名義擴大徵收土地,結果當地至今仍沒有多少廠商進駐。
對此,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表示,該草案已送立院,若進入實質審查,有任何立委有修法意見,行政院都尊重立法院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