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薯條這個好吃又有飽足感的食物,是許多國家的平民美食。除了灑鹽吃之外,也可能會配上番茄醬、醋、蛋黃醬或當地的特色佳餚。但是,大家都愛吃的薯條,在各地可有著不同的名字呢!
愛吃薯條的美國總統
在美國與大部分的加拿大,薯條稱為「french fries」或大寫的「French fries」,在日常生活中則會簡稱為「fries」。為什麼薯條的名字中,會帶有一個French呢?
許多人相信,這是因為美國開國元勳湯馬斯.傑弗遜在1785~1789年間曾是駐法大使。他很喜歡吃當時法國流行的薯條,就把作法傳回了美國。
1802年,湯馬斯.傑弗遜已成為美國第三任總統,在白宮晚宴時他將薯條稱為「法式的馬鈴薯餐點」(potatoes served in the French manner)。後來,「French fried potatoes」(法式炸馬鈴薯)就漸漸被叫成「French fries」了!
事實上,在其他的英語系國家,包含英國、澳大利亞、南非、愛爾蘭和紐西蘭等,比較常見的叫法是「chips」,例如知名的炸魚薯條即稱作「Fish and chips」。印度曾受英國統治,在叫法上也受影響,稱為「finger chips」。
不知是誰發明的「薯條」
那麼,薯條真的是法國人發明的嗎?這在飲食史上,是個纏訟多年的問題。
法國與其他法語國家,都將薯條稱為「Pommes frites」或簡稱「frites」。然而,法國與比利時都堅稱自己才是「薯條發明國」。多年來,兩方各自援引資料,但都缺乏有力的證據。
為此,熱愛薯條的比利時,還曾想透過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持公道」,申請「薯條」為比利時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然而,數年下來都尚未通過。
不過,比利時可沒放棄。他們不僅成立了薯條博物館、國家薯條協會,將8月1日訂為「比利時國際薯條日」,每年12月1日到7日更是「國家薯條週」,還像許多歐洲傳統美食一樣,訂出嚴格的品質標準。讓比利時薯條成為觀光客一定要嘗試的特色佳餚。
近年來,比利時也一直在推動應將「French fries」正名為「Belgian fries」,或許很久以後的某一天,我們習慣的薯條真的又得改名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