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其祿指出,台北市的租金中位數遠高於低收入戶所得,而新北市租金中位數也大於低收入戶薪資的一半以上;且每坪租金中位數漲幅最高的「整層住家」較10年前上漲63%,其次的「獨立套房」也上漲43%。但「紓困1.0」僅提供1至3萬元家庭急難紓困補助金;「紓困2.0」也僅發給部分弱勢者3個月每月1,500元的紓困津貼,難以實質補貼房租。
不過,最近出現一個暖心現象,張其祿表示,許多中央單位、地方政府及民間業者、房東都開始主動降租,例如:多家壽險業者響應金管會調降租金、豁免不動產最低收益率標準至110年6月的建議;高鐵、台鐵也宣布,調降店家租金25%以上;台北、新北、新竹、台中市政府、財政部國產署也都降租二至五成。
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呂秉怡指出,對一般租屋民眾而言,房租是可支配所得中最大的一筆支出,尤其在雙北地區,約占可支配所得的30%~50%,一旦其工作或家庭出狀況,租金就會成為沉重負擔,所以在經濟受疫情衝擊時,政府就應該處理租金問題。但台灣租屋市場地下化,大概有八到九成的房東未如實申報繳稅,讓政府難以透過政策工具處理。
呂秉怡指出,在疫情爆發後,很多國家在租屋市場都有管控措施,例如:加拿大溫哥華提供每個家庭每月500加幣,共3個月的房租補助;紐西蘭也凍結6個月的房租調漲,讓房東不能任意調漲租金。他建議,政府應推動緊急租屋補貼,否則到7、8月時很多房客可能面臨被趕出門外的困境。
呂秉怡也呼籲,政府應帶頭示範,在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租金補貼上都要針對失業者、減班減薪者或確診者提出積極的配套措施;若政府調降公有地租金,更應該督促降租落實在第二層、第三層的房客。民間房東也不妨自助助人,如果店家或房客退租,房東大概也不容易找到新租客,與其面臨半年以上的空窗期,不如共體時艱降租兩到三成。
賴香伶建議,針對承租公有房地做營業使用者,經政府規劃紓困降租後,應監督廠商將減租政策落實於轉租第三人並辦理抽查。其次,政府應於紓困期間放寬租金補貼租客適用身分,擴大至因疫情導致待業之青年、無薪假勞工、弱勢族群,並鼓勵對以上族群出租的房東可適用公益出租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