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律師王全璋因「709大抓捕」而被關押長達4年半,日前刑滿出獄接受外媒專訪時表示,自己的行為沒有被明令禁止卻遭羅織罪名,「審判這些案件的法官,他們在過程中明目張膽地去違法」。
現年44歲的王全璋,過去曾為法輪功學員及人權活動者辯護,引來中共當局的憤怒。王全璋於2015年「709大抓捕」時被捕,2018年2月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於2019年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4個月。今年4月5日刑滿出獄後,又被送到戶籍地濟南市;完成14天的「防疫隔離」後,目前仍被困在濟南。
王全璋近日接受德國之聲專訪,他表示,自己的案件遭到「任意定罪跟任意量刑」,檢察官甚至對他說,花了一年半的時間,才「發現」他的罪行是屬於「顛覆國家政權」,而這些司法人員也被問到無話可說。
他表示,審判這些案件的法官在過程中明目張膽地違法。中國的檢察院或司法系統都明訂,只有法律明令禁止的行為,才可能構成犯罪。「我當時的行為都沒有被明令禁止,如果有被禁止的話,他們當年也不會用各式各樣的罪名來指控我」。
王全璋說,「他們最終起訴我的罪名,也是自己內部辦案人員的推斷,既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司法解釋。這實際上就反映出他們任意定罪的問題」。
他表示,相同的情形在很多案件上都越演越烈。「既然中國在講全面依法治國,那首先他們就不能濫用權力。他們不應該一方面擴大權力,一方面又公開宣稱限制公權力。這是很可笑的事情」。
不過王全璋仍強調,不後悔當初代理過的維權案件。「如果硬要說我在處理案件過程中哪些環節出了錯,或許只能說我可能有些部分做得不夠好或是做得不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