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中國官媒「上海東方衛視」記者張經義,日前在白宮記者會上,回答美國總統川普「我來自台灣」,遭陸委會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國人不得擔任中國黨政軍職務的規定。
而NCC已在4月23日成立工作小組啟動調查,也召開過一次工作會議,將以跨部會合作的方式調查該案,在張經義陳述意見後,才會決定裁罰金額。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4月29日例行記者會上,媒體詢問張經義回答美國川普事件的新進度,NCC綜合規劃處簡任視察王伯珣表示,原則上會透過工作小組來啟動調查程序,經過蒐集相關資料、盤點相關工作後,透過跨部會合作的方式啟動調查。
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中規定,國人不得擔任公告禁止的中國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若違反規定可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NCC表示,會以適當方式讓張經義陳述意見後,再決定裁罰金額。
陸委會表示,國人擔任中共黨政軍的職務,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凡接獲相關資訊,均由會同相關主管機關進行調查,審慎蒐集事證、了解職務內涵,並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陸委會呼籲國人,赴中國就業仍應遵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以維護台灣整體利益。
據陸委會統計,違反上開規定之裁罰案例迄今37件,包含高新技術創業中心副主任1人、招商局副局長1人、社區主任助理33人、全國政協委員2人;合計裁罰金額為新臺幣450萬元,其中32人已繳交罰緩,5人移送強制執行。
在查處中的案件,涵蓋內政部、農委會、經濟部、法務部、教育部等政府部會,共計88件,職務型態涵蓋法官助理、科技特派員,以及國有企業任職者等。
另外,媒體記者部分,除了任職上海東方衛視的張經義外,還有中國官媒《環球時報》的台北特約記者,也已經指定主管機關「查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