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中共下限娛令,要求赴陸工作的台灣藝人必須表態「愛國」,還要簽10年「政治正確」決心,台灣藝人如果政治不正確,就沒辦法去大陸工作。對此,陸委會30日表示,台灣藝人近年赴陸工作被逼強迫表態時有所聞,大陸常規定人員需跟黨同路線,長久不利文藝發展。呼籲陸方尊重創作與表演自由。
傳出中共下令,要求中國境內的影音平台、影音公司發通告與工作邀請給港台藝人時,必須確保對方有表態「愛國」及保持10年「政治正確」的決心,否則不予採用。對此,陸委會表示,並未掌握具體合約事證。有鑒於台灣藝人近年赴陸工作被逼強迫表態時有所聞,如傳言屬實,說明台灣跟大陸相當不同,台灣屬自由創作環境,對演藝、文藝發展非常重要;相對來說,大陸常規定人員需跟黨同路線,長久不利文藝發展。
陸委會呼籲,陸方尊重創作與表演自由,給予赴陸台灣演藝人員發展空間,「不要一直把黨意,加在他們的上面,要求他們簽所謂的條款,希望這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