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此次犯案首腦是大陳島鄉情文化促進會常務監事陳友達,陳嫌等人因不滿「反送中」運動的理念及訴求,得知何韻詩、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等人可能來臺參與「929撐港大遊行」的消息,因此計畫趁2人現身遊行活動時伺機潑漆;犯案當天,陳嫌等11人一早就先到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大陳消防公司」開會,進行沙盤推演、變裝與分工。
檢方調查發現,該組織分成3組「行動組」,分持紅漆及裝有餿水、穢物的水球及水槍;並設有「保護組」,避免行動後遭群眾攻擊;而「觀察組」則負責在現場觀察動線及警方的部署;「後勤組」則負責準備犯案物品。該組織並在濟南路舞臺旁等地設有「截殺點」,所有人都透過LINE群組「康樂活動」進行聯繫。
至於分工模式,檢方表示,胡志偉負責在北市濟南路一段附近區域埋伏,對可能現身的何、黃2人動手潑漆;同案被告梁太富等6人則待在胡志偉的外圍位置,計畫當胡志偉潑漆失敗且無法順利逃脫時,6人即假扮成熱心民眾上前勸阻,並假意高喊「和平理性、不要打人」等口號,藉以掩護胡志偉脫身。
而陳友達等4人,則待在北市中華路及漢口街一帶,與「反送中」的反對者聚集在一起等候消息,並備妥裝有餿水、穢物的水球及水槍,若胡志偉無法完成潑漆任務,陳友達等4人則將接力犯案,並計畫由陳友達下達指示,接力對何、黃2人施暴。案發當天,第一組持紅漆的胡、梁得手後,其餘組別也隨即撤退,胡、梁2人則被現場民眾制伏,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