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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膀胱癌 彰基使用免疫療法治療見效

彰基醫師陳柏華表示,經過三個月免疫療法,林先生膀胱腫瘤消失了。(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
彰基醫師陳柏華表示,經過三個月免疫療法,林先生膀胱腫瘤消失了。(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

【記者謝五男/彰化報導】68歲的林先生2018年10月因罹患「肌肉侵犯型膀胱癌」,接受過化療及電療進行保存膀胱治療,但膀胱癌仍多次復發,經彰化基督教醫院泌尿外科主治醫師陳柏華評估後為第三期膀胱癌,安排「免疫療法」治療三個月後,腫瘤縮小、腎水腫明顯改善。

據指出,林先生在2015年4月因下泌尿道症狀合併血尿就醫,經影像檢查發現膀胱與攝護腺有7x6公分腫瘤,於病理切片確診為「尿路上皮癌」第四期,由於病人拒絕膀胱切除手術原因,並未進行手術治療,而是以化療及放射線治療進行保存膀胱的治療,2018年10月追蹤膀胱鏡檢查與影像有膀胱腫瘤復發。甚至同年12月,經磁振造影檢查發現膀胱右側靠近輸尿管開口處,長出約4.3公分的腫瘤,不僅膀胱腫瘤阻塞右邊輸尿管開口,還合併發生右邊腎水腫。

陳柏華表示,「尿路上皮癌」(通稱膀胱癌)較常發生在膀胱並以「非肌肉侵入性膀胱癌」最常見(約75%),「肌肉侵入性膀胱癌」占25%。「尿路上皮癌」局部晚期或轉移的患者雖然比率較低,但是這群病人逃不過化學治療的命運。化療上以白金類(cisplatin based chemotherapy)為主要第一線用藥,但是有較高的腎與周邊神經毒性,所以腎功能不好的病人會改用治療效果有限而且仍是有毒性的卡鉑(carboplatin)治療。66%比例的人可能會第一線用藥效果不佳(卡鉑平均存活率為9個月與客觀緩解比率為34%),改採第二線用藥後,也可能需視治療效果,合併兩種以上的化療,而這些第二線化療用藥,健保都沒有給付。

陳柏華指出,所幸2020年國際尿路上皮癌治療指引(NCCN guideline, EAU guideline),對沒辦法接受白金類治療的病人,強烈建議採免疫療法;目前免疫療法藥物,特別是阻斷「檢查點」的藥物(PD-1 與 PD-L1 抗體),共同點是抑制腫瘤細胞與T細胞的免疫「檢查點」作用並逃避人體免疫攻擊的現象。癌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是利用人體的免疫細胞來攻擊癌細胞,所以副作用會比化療的來得低。前尿路上皮癌與腎細胞癌在可分析案例中屬於完全/部分反應(PR及CR)比率占5成以上(第一線尿路上皮癌:50%,第二線尿路上皮癌: 57%,晚期腎細胞癌:58%);大型研究的中位存活期(Median Overall Survival)為13個月,大於5成的病人存活率都大於12個月。而通報嚴重不良反應的約有3%,意即100個病人中僅有1~3人會因嚴重反應無法使用免疫療法。

他說,使用癌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的病患,需要每12週需評估一次使用情形(如胸部X光、電腦斷層或其他可作為評估的影像),有療效反應者(PR及CR)得繼續使用12週;出現疾病惡化(PD)或出現中、重度或危及生命之藥物不良反應時,則應停止使用,給付最長以2年為限。初次用藥後評估疾病呈穩定狀態者(SD),可持續再續用12週並再次評估。如果再次評估乃是疾病呈穩定狀態者(SD),應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