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紀時,美洲遠航貿易商諸如皮博迪(Peabody)、阿斯忒(Astor)、基拉德(Glrard)等,均向中國購買大宗商品,如絲綢、茶葉和瓷器。與此同時,清朝各通商口岸也聚集不少行商招徠外商,從事海外貿易。
當時,廣州十三行之一的怡和行行主伍秉鑒很受外商欽佩。伍秉鑒會講流利的英語,和外商打交道沒有語言阻礙。他經商精於財利計算,為人慷慨,講求信義。中外人士認為他代表了中國人的廉潔風範,樂意與他交往經商。
伍秉鑒(1769年~1843年),別名敦元,字成之,商名浩官(Howqua)。他是清朝時期著名行商。至道光十四年(1834年),伍秉鑒積累的財產就高達2,600萬銀元(約 200 多億新臺幣),是清廷財政收入的一半。
司馬遷在《史記貨殖列傳》中說過一句話:「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壤壤,皆為利往。」古今中外通商也不例外。商人逐利,中外買賣雙方難免產生摩擦和衝突。
伍秉鑒為人溫和慷慨,在廣州十三行以勇於擔負責任而著稱。中西商人之間,時有衝突,且不容易調解。伍秉鑒善於處理中西商人之間的紛爭。處理紛爭,他並非僅憑財富實力,還秉持著開明的態度,公允地對待外商,盡量減少偏見,所以和外商相處相安無事。他的許多事蹟,在歐美傳為佳話。
美商信賴的「浩官」
19世紀時,遠東有一著名的美資公司,稱為旗昌洋行(Russell & Co.)。由美商塞繆爾.羅素(Samul Russell)在廣州創辦,早期主要從事茶葉、生絲和鴉片的業務。從1830年起,美國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的外祖父小沃倫.德拉諾(Warren Delano, Jr.)成為旗昌洋行的高級合夥人。據美國人亨特記載,伍秉鑒與旗昌洋行合作,怡和行的對外貿易全由旗昌洋行代理。
通過旗昌洋行,怡和行將大宗中國商品輸送到英國、美國和印度等地,並參與投資密西根中央鐵路、柏林敦和密蘇里河鐵路,以及美國證券交易和美國保險業務。伍氏與旗昌相互扶持,怡和行成為旗昌在中國貿易的代理商,旗昌則成為伍氏的全球貿易代理人,二者合作局面雙贏。
在將近二百年前,這位穿著長袍馬褂,頭戴三品頂戴花翎的清人,將貿易網鋪張到全世界,成為放眼國際的巨商,也成為歐美商界的傳說。
美國人約翰.穆瑞.福布斯16歲時來到中國。在中國販賣茶葉和鴉片時,有幸結識伍秉鑒,並認他為義父。1837年,24歲的約翰帶著50萬銀元回到美國投資。年輕的福布斯用這筆錢做起了一樁生意修鐵路,由此發展為橫跨北美大陸的最大鐵路承建商。福布斯後來成為美國鼎鼎有名的「鐵路大王」。
有一位美國人曾在信中,力讚伍秉鑒是一位可以信賴的人。外商不僅信賴他,還青睞伍家商名「浩官」。在外商眼中,凡是打上「浩官」字樣的商品,就是品牌質量的保證。美國最早下水的第一艘商船,命名為「浩官」。美國商人在波士頓(Boston)、費拉德爾菲亞城(Philadelphis,費城)銷售中國絲綢和茶葉時,掛出「浩官」的名義。「浩官」作為中國的知名品牌,享譽美洲半個世紀。
外商經營失利 華商慷慨紓困
外商身在異國他鄉,一旦經營失敗,面對舉目無親的現狀,無疑會遭受雙重重創。有一位英國商人在廣州經商失敗,行商梁經官(Kinqua)主動借款給他一萬銀元,令其重振商業。這名英國人收到借款後,立下借據,梁經官焚毀借據,並對他說:「我的朋友,您初次來到中國時,我很貧窮,是您及時伸出援手,使我的事業得以發展。如今我們的命運相反,我富君貧。雖然所處環境有變,這樣做也是我的分內之事。」這名英商大受感動,於是贈予手錶留念。梁經官則回贈私人印章,告訴他說:「現在您要前往印度巡視商務,如果身陷困境,可向我提款,寄給我手札,加蓋這枚印章,我就會付款給您。」
這名英商的經歷載於《中外關係史譯叢》(第一輯),雖說人心惟危,逐利為上,中國商人慷慨相助,在當時並非個案。在伍秉鑒的財富生涯中,也曾有不少此類義舉。
伍秉鑒與羅素公司(Russell Company)、波士頓柏金斯公司(Thomas H.Perkins Company)的商務往來,據S.格林比(Sydney Greenbie)所說:「從無書面上的契約。」有一美國商人在華經商,曾欠伍秉鑒十萬銀元巨款。因經營失利,債務纏身,美商苦苦掙扎數年,也沒能償還。這名美商身陷廣州,無法回國。伍秉鑒聽說此事,親自去見他,當著他的面撕掉借據,將債務一筆勾銷。他說:「我聽說您要回國了,實在不想與您分別。您之前欠我的款項,今日可以取消。我來祝您一路順風。」
1834年,一位美國教會醫師彼得博士(Dr.Peter Parker)想在廣州開設一家醫院,向伍秉鑒租借空房。因彼得曾為一名乞丐醫治,或因乞丐沉痾難愈,在治療期間病逝。為免民憤,遭人誹謗,起初伍秉鑒沒有答應他。彼得博士坦誠甘願承擔一切責任。在他詢問租金一環時,伍秉鑒說:「不需要租金。我甘願幫你。如需要修理,可以告訴我的經紀人。」
協助行商清償債務
早在1782年,廣州行商成立公行,行商團體各成員有一種義務,「即凡任何一家有欠洋商而不能償者,則各行商須共同為之清理。」清廷只向中國行商和外商徵稅,鮮少過問商欠之事。
伍秉鑒成為十三行首席行商,總領一切商務貿易,財富日增,卻也責任愈重。身為行商,若不是經商破產或遭朝廷貶謫,不能半途而退。他主管的怡和行時常協助其他行商償還債務。
嘉慶十三年(1808年),萬成行行商沐士方破産,欠巴斯(Parsee)商人35萬洋銀一直未能償還。伍秉鑒與廣利行行商盧觀恆(茂官,MowquaΙ)共同籌集24萬銀元,分三年分期付款,協助萬成行清償債款。
道光四年(1824年),麗泉行已故商人潘長耀欠巴斯商人17萬多銀元,其子潘瑞慶認還的商欠案,因潘瑞慶沒有能力償還,伍秉鑒等行商使用行用(公所資金,Consoo Fund),分期五年代為清償。
第一次鴉片戰爭後,所有行商所欠的外商債務,能按英方要求圓滿地解決,其中伍秉鑒功不可沒,他為此擔負了不少代償款項。
在他的財富生涯中,他一面慷慨助人,為人紓困解難,看上去揮金如土,但他終是沒有因為救助他人,而使怡和行生意遭到虧損。儘管他經營的怡和行收費很高,生意卻並不冷清。因他的人品和產品質量都贏得了外商信賴,反而使生意風生水起,財源滾滾。
在二百多年前,伍秉鑒以誠信和精明打造國際品牌,在全球樹立良好的國際聲譽。他駕馭雄厚的經濟實力縱橫天下,在全球蹚出一條自己的商道,利濟諸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