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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縣稽查原產地標示 廣推拒含瘦肉精安心標章

林姿妙嚴求瘦肉精零檢出並標示原產地(宜蘭縣政府提供)
林姿妙嚴求瘦肉精零檢出並標示原產地(宜蘭縣政府提供)

【記者謝月琴/宜蘭報導】針對中央政府宣布2021年元月開放美豬及30月齡以上之美牛進口,縣府為保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安全的權益,除持續針對零售攤商、賣場超市、餐廳、美食及小吃業者、早餐業者進行肉品來源及原產地標示抽查、肉品產品抽驗等,也將擴大推動「拒用含瘦肉精肉品自主管理商店」安心標章。

安心標章安心標章(宜蘭縣政府提供)

宜蘭縣長林姿妙8月31日首次表態宣稱,呼籲中央務必保障豬農權益,同時也會全力為縣內食安把關,維護縣民的飲食健康權。林縣長並稱,縣府為保護縣民的安全與健康,早已於民國104年制定「宜蘭縣飲食健康權自治條例」(後曾於106年1月修訂公布),其中第10條之1即已明示「於本縣販賣之國內外肉類及其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乙型受體素即為瘦肉精之主要成分);目前縣府仍持續遵照此一條例,持續加強落實食品標示,讓商家明確標示使用的作料是美國豬肉、美國牛肉,還是本地的豬肉牛肉。宜蘭縣政府宣示,即日起宜蘭縣國中、國小營養午餐禁用含瘦肉精的牛肉及豬肉。

瘦肉精檢測瘦肉精檢測(宜蘭縣政府提供)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表示,根據縣府「宜蘭縣拒用含瘦肉精肉品自主管理商店標章申請要點」,轄內肉品販售業及餐飲業者倘取得進口肉品無瘦肉精之安全證明相關文件,得向衛生局申請「拒用含瘦肉精肉品自主管理商店」安心標章,目前計有46家業者符合資格並張貼至商店明顯處,未來除賡續推動認證,衛生局亦將擴大輔導及稽核,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另日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本(109)年8月28日公告「散裝食品標示規定」,以及陸續公告「包裝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原產地標示規定」草案,強制規範標示「原產地(國)」資訊的對象,並擴大到所有的食品販賣業者,自110年1月1日開始施行;新法實施後,衛生局將動員該局稽查人力,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強化市場查驗,對於抽驗不合格產品即下架回收,進行後續處置作為並將不合格食品資訊於官方網站公開,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

宜蘭縣政府呼籲食品業者落實自主管理,清楚標示販售食品相關資訊,以維護消費者「知」及「選擇」的權利。民眾如有食品安全衛生相關問題,可撥打宜蘭縣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