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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招牌卸下 未來還民眾杉原灣海水浴場

美麗灣開發案經仲裁臺東縣政府須以6.29億買下建築物,美麗灣招牌26日正式卸下。(臺東縣政府提供)
美麗灣開發案經仲裁臺東縣政府須以6.29億買下建築物,美麗灣招牌26日正式卸下。(臺東縣政府提供)

【記者龍芳/臺東報導】美麗灣開發案經仲裁臺東縣政府須以6.29億買下建築物,臺東縣長饒慶鈴26日率縣府建設處及交觀處同仁,至卑南鄉富山村杉原灣卸下美麗灣渡假村招牌,象徵此案正式結束。

饒慶鈴表示,縣府與美麗灣公司就該BOT案的結果已由仲裁庭作出仲裁,縣府予以尊重,卸下美麗灣的招牌代表這棟建物將由臺東縣政府100%持有,是屬於所有縣民的資產。

饒慶鈴強調,爾後主建物的使用方式,將向各方請益,綜合縣民、部落、地方代表、學者、環保專家及文史工作者的意見,在合法、合理及合情下做最妥適的安排。

她指出,後續杉原灣的整體利用,除了盡速依規定辦理點交作業外,縣府將優先整理沙灘環境,預計在明年夏天即能開放海水浴場使用,提供縣民及遊客安全戲水空間,後續也將規劃搭配熱氣球、最美星空等活動,重新活絡杉原灣,吸引遊客,創造在地及部落經濟效益。◇

美麗灣開發案經仲裁台東縣政府須以6.29億買下建築物,美麗灣招牌26日正式卸下。美麗灣開發案經仲裁台東縣政府須以6.29億買下建築物,美麗灣招牌26日正式卸下。(臺東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