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偵辦保護傘餐廳遭潑穢物案,經調查發現,幕後疑有一名中國金主透過一遭檢方通緝而潛逃中國的陳男,指使犯嫌莫凡、共犯李姓兄弟及江男等4嫌策劃前往潑穢物,企圖讓保護傘餐廳無法營業。北檢9日起訴4嫌,並指揮警方持續追查中國金主身分。
檢方查出,一名真實身分不詳的中國金主為讓保護傘餐廳無法正常營業,指使今年5月才被檢方通緝並潛逃至中國的陳男招攬可在臺犯案的人士;陳男今年9月間以微信聯繫國中同學李昭信,以6萬元的報酬唆使李昭信犯案。李昭信先於9月30日委託不知情的嚴姓友人到餐廳用餐,藉此得知餐廳營運概況並向陳男回報。
李昭信於10月6日收到陳男匯款3萬元前金後,再於10月8日晚間與不知情的楊姓、翁姓友人前往消費並趁機場勘;陳男收到李昭信回報餐廳現場布置後,遂決定以潑雞糞的方式讓餐廳無法營業,並教唆李昭信負責執行計畫。李昭信於同月15日再次勘查地形,犯嫌莫凡則趁用餐時偷拍餐點的照片;4名嫌犯並決議由莫凡負責下手犯案。
10月16日中午12點,李姓兄弟及江男先抵達保護傘餐廳喬裝成用餐顧客,分別負責把風及錄下莫凡犯案過程;莫凡抵達餐廳後,便朝餐廳的廚房及餐廳員工身上潑雞糞,造成周姓店長眼睛受傷,餐廳內碗盤、餐具、爐具、食材等均被汙染而損失慘重、無法營業。陳男確認過犯案影片後再給予3萬元尾款,莫凡則獲得1萬5千元報酬。
檢方指出,保護傘餐廳是香港反送中運動參與者在臺開設,具有特殊政治意義;而臺灣作為華人世界民主港,使諸多境外民主人士願意來臺尋求庇佑,此等民主法治、開放多元的樣貌,也是我國立國精神及核心價值所在。但被告4人收到中國金主唆使,對來臺尋求庇護的香港人造成傷害,已嚴重戕害我國的民主法治精神。
不過,檢方查無證據顯示4人有特定政治意識形態或幫派背景,因此9日依涉犯強制、毀損、強暴侮辱、傷害等罪嫌將4人提起公訴。至於幕後中國金主的真實身分及陳男的涉案程度,將指揮警方持續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