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年8月正式運作,不過立法院至今仍沒有人權委員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10日與跨黨派立委共同呼籲,希望立法院設立「人權委員會」的特種委員會,以確保未來修法或立法過程中,法案都能符合國際人權標準。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10日與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王婉諭、陳椒華,以及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蔡易餘、范雲、洪申翰,還有國民黨立委李貴敏、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等人,共同召開「立院設立人權會,邁向人權新境界」聯合記者會。
黃嵩立說,行政單位要依法行政,司法單位要依法審判,因此,立法品質就成為法制能否保障人權的關鍵;立法院也應成立審議機制,包括行政院的人權處,加上監察院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就能讓臺灣人權拼圖更為完整。邱顯智表示,時力將依《立法院組織法》規定,提案成立立法院人權委員會,此案院會已決議,交由黨團協商討論。
陳柏惟則表示,現在國家人權委員會在監察院內,立法院如果組一個相關組織,兩院透過互動,除了維護國家人權委員會獨立機關的功能,也能做整個國家人權相關的議題。不過他個人認為,國民黨不該參加這個委員會,發言完畢後便離開會場。對此,李貴敏說,人權是普世價值,不該有任何黨派色彩,她對陳藐視人權的態度,感到非常遺憾;期待將來立法院成立人權委員會,大家能摒除政黨間的成見,針對專業議題,用專業角度來為人民服務,她支持立法院成立人權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