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門水庫蓄水量雖略微回升,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5日仍決議,桃園第3分區灌區約7,174公頃一期稻作,自2月21日起採取節約供灌;桃園第1、2分區灌區共2.8萬公頃一期稻作,因水庫蓄水量無法滿足灌漑用水,必須公告停灌,並針對停灌農民及相關產業給予補償及救助。
除農業停灌外,新竹、苗栗及臺中地區也將自6日起實施減量供水橙燈,每月1千度以上的工業大用水戶節水7%,非工業大用水戶及游泳池、洗車、三溫暖、水療業者及其他非生活必須之用水節水10%,並視水情狀況循序漸進至20%。
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5日召開第6次工作會報。水利署長賴建信會後表示,目前新竹、苗栗及臺中地區水庫蓄水率約二至三成,水情比較吃緊,已於上次工作會報決定一期稻作停灌。
賴建信指出,石門水庫在各單位加強節水提配及翡翠水庫支援下,蓄水量略微回升至1.3億噸,經與會各單位充分討論,全力調配運用埤塘、河川及區域排水的水源原則下,決定桃園第3分區灌區即桃園楊梅、新屋及新竹湖口、新豐等部分地區約7,174公頃一期稻作,自2月21日起採取節約供灌;桃園第1、2分區灌區含桃園、觀音、大園等及石門灌區,全區共2.8萬公頃一期稻作公告停灌。
對於石門水庫供水是否能撐到枯水期結束?賴建信說,預估在5月前,石門水庫供水區的公共給水系統仍能維持穩定。
農委會表示,除前述地區農田維持供灌外,其餘地區實施停灌,補償對象為公告停灌範圍內的實際耕作者。補償措施分為兩種態樣,首先,不種稻作且種植符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者,每公頃補償9.3萬元;不種稻作且辦理翻耕或種植非獎勵作物,每公頃可補償8.2萬元,農民可自行選擇申報其中一種態樣。
停灌區內農民可在1月7日至26日申報,假日無休,請攜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印章或簽名、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切結書等相關文件至各管理處工作站申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