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警法》2月1日上路,允許中共海警局對外國船舶使用武器,恐增加區域衝突風險。台灣新動力智庫12日舉辦座談會,與會專家表示,《海警法》執法範圍模糊,嚴重破壞國際秩序,若嚴格執法一定會引起戰爭,可稱為戰爭法案,呼籲國際應聯合抵制。
台灣新動力智庫12日舉辦「中國《海警法》對區域安全的影響」座談會,由民進黨籍立委何志偉主持,邀請日本《產經新聞》臺北支局長矢板明夫、戰略專家蘇紫雲、臺灣安全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許峻賓等人與會。
「中共《海警法》明顯有非常嚴重違法國際法的嫌疑」,矢板明夫表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包括鄰接海域、專屬經濟區都有明確定義,但中共《海警法》宣稱的執法範圍卻非常模糊,主張管轄的海域都可以執法,這將對國際社會造成巨大衝擊,完全是破壞國際秩序的做法。
他強調,中共海警的領導機關是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這讓中共在輿論戰方面占上風,可以在執法時自稱為「警察」,但實際裝備卻超越各國相應單位的配備,一旦日本等國出動海軍應對,可能就會造成國際輿論的非議,成為中共海警「似軍非軍」所衍生的問題。
「《海警法》若嚴格執法的話,一定會引起戰爭,因此又被稱為戰爭法案」,矢板明夫警告,中共有可能會對臺實施「小打戰略」,以之前中共盜採馬祖附近海砂為例,若中共認定臺灣海巡署驅離的執法行為違法,就可能依照《海警法》對臺灣發動攻擊,他呼籲國際社會應聯合抵制中共《海警法》。
海警有航空大隊 專家籲台海巡也要設置
蘇紫雲表示,任何國家的海巡都有使用武力的權力,問題是使用武力的正當性與意圖。過去中共海警執勤時,被國際視為「白色威脅」(中共海警局的海上執法船統一採用白色船體),因為經常使用超過任務需求的戰術行動,在越南、馬來西亞等海域都曾有「海上霸凌」行為。
他說,中共海警有排水量達1.2萬噸的「2901船」等大型船艦,但日本海上保安廳及臺灣海巡署的船艦排水量僅逾千噸。以臺灣為例,目前海巡署最大噸位的船艦為今年3月8日交船、4千噸級的「嘉義艦」,與中共海警船艦噸位仍有差距。
他表示,中共海警航空大隊還會配置長時間滯空的巡邏機,甚至使用威脅性武器,這些巡邏機會在水域上面巡邏,也會造成「灰色衝突」,等於是打「擦邊球」,臺灣未來也須彈性調整航空與海巡兵力來加以應對。
蘇紫雲建議,臺灣海巡也應建置航空隊,過去一直有阻力,其實對一個海洋國家而言,航空力量可以節約水面艦隊使用的消耗,並提高巡防效率,社會應多給予支持。
海警似軍非軍 定位不明易造成誤判
許峻賓則表示,《海警法》授權中共海警船可以在中國海域,包括領海、鄰接區、專屬經濟區、大陸礁層及所屬島礁,以及其海域上空從事非法行為的船隻動用武力,可以預期充滿爭議的釣魚臺海域、南海以及臺灣海峽,都將有更多衝突、對峙的景象出現。
他提醒,國際社會已把印太地區視為未來5到10年的國際政治熱點,中國周邊也將是爭議焦點,未來在爭端地區執法時,勢必會發生各國如何判斷的問題,尤其海巡單位「似軍非軍」,容易產生糾紛,臺灣的海巡署與海洋管理相關單位,應提出對應的處置行為準則,以確保臺灣的海洋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