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將在3月18日行政院院會通過,並有望在本期立法院會三讀。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草案,包括職災保險中的傷病給付應全額工資給付,並給予勞工職災照護給付,避免勞資關係緊張,影響重返職場。
立委賴香伶表示,現行職災保險的傷病給付,大多是按照勞工事故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七成、第二年遞減為五成,其餘由雇主補發,重點是雇主幾乎不會發。
由於保費本來就是百分百由雇主支出,因而民眾黨提出的草案中,主張傷病給付補貼全額工資,並全面納入法定保險;只要有工作,就必須要有職災保險,並提供簡便的投保途徑,讓勞工不需看雇主臉色,就能自行投保。
立委張其祿也說明,為讓遭遇職災的勞工,能夠得到長期穩定的協助,應該成立一個專門的行政法人,以職災保險基金每年核撥或捐助10%至20%經費,由法人運作職業災害的預防、通報、個案服務及重建。
因專門的單位具有其專業性且財務穩定,公開、透明並受國會監督,張其祿認為,如此才能夠達到政策目標,可以讓勞工得到職災保險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