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捷運台電大樓站13日發生一名逃票女子因拒絕驗票而與站務人員發生肢體衝突事件。北捷調查發現,該女子竟是逃票慣犯,由於每次罰款1,500元,再加上攻擊站務員的罰單7,500元,總共對她開罰1.5萬元,創下歷年逃票罰款金額最高的紀錄。
臺北市一位女子13日搭乘捷運至台電大樓站後,在出口閘門處尾隨前方乘客逃票出站,遭站務人員發現後要求驗票,但女子拒絕配合,不僅與站務人員爆發肢體衝突,更動手毆打站務員;直到警方到場後,女子才出示3張票卡供查驗,但全部都查無相關進出站資訊。
北捷表示,該名女子不僅態度不好、毆打同仁,即便警方到場訊問時,她仍否認犯行,但事後比對票卡紀錄、錄影畫面發現,她曾5次從不同車站逃票,且有時在進出部分車站時會變裝,疑似惡性逃票行為。
北捷站務處副處長林榮輝表示,考量該女子惡性重大,因此依《大眾捷運法》開罰5張1,500元罰款,並針對攻擊站務員的行為加重處分1張7,500元罰單,共開罰1.5萬元,成為歷年開罰金額最高紀錄。此外,由於女子也曾在個人臉書發布不實言論、批評站務員,北捷將會協助站務員對女子提告傷害及毀損名譽罪。
然而,逃票並不是最常發生的違規行為。據北捷統計,近5年來旅客違規行為前三名分別為冒用優惠卡身分、逃票及違規飲食。林榮輝說明,若以每天200萬旅客人次推估,冒用社福卡、愛心卡的旅客每天約發生3件,逃票約2件,違規飲食也有2件,等於每百萬旅次僅有4件違規行為,比例很低。
另外,車輛行駛中跳車或妨礙車門及月台門關閉或擅自開啟、拒絕站務人員查票、在車上或站區內募捐或張貼宣傳品或商業行為、未經許可攜帶動物進入站區或車輛內、在車廂內躺臥影響通行等都屬違規行為,可依《大眾捷運法》處1,500元~7,500元罰款。北捷指出,近5年每年平均違規件數達2,800件,共開出約370萬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