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國營事業預算5兆3千億元,依預算法應於去年11月30日前完成審議,迄今仍躺在立法院。公督盟、立委邱臣遠與邱顯智30日指出,國營事業新興計畫攸關能源轉型、民生用水、國土安全等,急待討論與通過,但預算未審議沒辦法推動,呼籲朝野黨團讓預算審查回歸立委職權、理性務實討論,盡快通過預算。
公督盟理事長吳鯤魯指出,國營事業2021年新興計畫包括退輔會興辦榮民長照機構大樓;台電推動能源轉型、再生能源發電相關計畫;台水改善老舊高地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計畫;台鐵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等,每一項皆攸關民眾權益,如果不讓預算及早審議完畢,沒辦法推動。新興計畫對重要政策目標,遠比長期、經常性營運項目更為重要,竟然有黨團幹部說,只有新興計畫受到延宕,真是匪夷所思。
根據公督盟統計,2021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到現在已經延宕120天。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說,過去國營事業預算延宕曾有高達400天(2015年)紀錄,超過300天的也不在少數。而預算延宕最誇張的是2013年國營事業預算到現在都沒通過、2014年國營事業預算到2015年1月才通過。
張宏林表示,《預算法》事實上開了後門條款架空立法院預算審議權,如果立法部門沒有通過預算,8、9成還是照常使用。包含國民黨立委都在委員會認真審查預算,但國民黨團卻不斷杯葛,拖到最後讓預算直接通過來變相護航,他希望如期依法通過預算,但不代表草率通過,反而要花更多時間針對不當預算嚴審。
「台灣的國營事業預算比其他政府的預算加總大2倍,預算沒過就未審先用的陋習,一直以來都是不正常的常態。」立委邱臣遠呼籲,執政黨還是要遵守財政紀律。而國民黨身為第一大在野黨是可以做議事攻防,但在預算審議上還是要回歸立委職權,不應濫用《預算法》第54條,威權時代的後門條款,拖延國會對國營事業的監督。
立委邱顯智說,預算權是非常核心的國會權力,憲法63條預算權、釋字520號解釋都講得非常清楚。但如果預算還沒審,國營事業就可以開始用,這是國會權力的自我解消,等於國會權力的自我閹割,5兆3千億攸關民生的預算案,也是來自人民的稅金、血汗錢,如果完全不做預算審查,怎麼對得起繳納稅金的人民。
對於立委杯葛預算,延宕預算,公督盟常務理事楊聰榮表示,這是違法的狀況,應該在預算法當中訂定罰則。其他國家預算一定要事先通過才能夠使用,而台灣預算沒通過還可以照常執行,莫名其妙開了一個國際的惡例。
楊聰榮說,從公民訴訟的角度,公民應該可以去申告。如果台灣的公民沒有這樣的覺醒,這麼荒謬的事情每一年每一年都會上演。公民訴訟其實在美國很常見,一般來說可能有公民團體訴訟,目前台灣也有一些立法開始納入公民訴訟概念,主要是在環保法規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