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葉大華、賴鼎銘調查,教育部對於醫學生1,300名招生名額管控欠缺法定機制,且教育部規定,自111學年度起「增設醫學系」將改由「高教評鑑中心基金會醫學院評鑑委員會(TMAC)」預評,決策過程及效力都令人質疑,顯有未當,因此,促請教育部檢討改善。
監察院接獲陳訴指出,教育部對於國內醫學系招生名額管控欠缺法定機制。葉大華、賴鼎銘調查發現,教育部1998年8月6日召開「公私立醫學院校系所教學資源及教學實施訪視檢討會」,並參採行政院衛生署(現已改為衛福部)建議,將每年招生名額從1,200名增至1,300名,迄今雖已沿用23年,但並無醫師人力供需評估作為依據,欠缺公信力。
陳訴也提到,教育部規定,各大學校院增設醫學系之審查程序,自111學年度起調整為由TMAC進行預先評估,校院須依該會評估意見修正計畫書後,再送教育部進行專業審查。不過,監委調查指出,《大學法》及「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皆未明定此預評程序,且TMAC設置辦法並未授權預評,僅能評鑑「已成立」的醫學院。
監委進一步檢視此決議程序發現,教育部醫教會「醫學教育組」的6名委員當中,有3名委員同時兼具TMAC成員身分,有高度重疊性,因此授權TMAC預評制度的決議過程難謂公正允當,也讓外界質疑遭特定人士把持之嫌。監委強調,公私協力雖有助提升行政品質,但決策程序透明度不足、預評效力欠缺明確法規依據,顯有未當。
葉大華、賴鼎銘15日提出調查報告,經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族群委員會聯合審查通過,將促請教育部檢討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