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8日公布,今年上半年違規廣告查緝結果,食品、藥物及化粧品違規廣告總計開罰497件、裁罰3,696萬元,其中「食品」類違規仍為大宗,計有266件違規,裁罰1,412萬元,件數最多、金額也最高。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表示,食品違規仍為大宗,總計有266件違規,裁罰1,412萬元,占38.2%,不僅件數最多、金額也最高,其次為化粧品占189件,裁罰金額1,168萬元居次,藥品或醫療器材則有42件、裁罰1,116萬元,位居第三名。
罰鍰累計前3名,以「韓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遭罰78萬元最多,該公司「Red Dr.韓國客製型足弓支撐機能鞋墊組」產品,涉及非藥品宣稱醫療效能,致使裁罰金額較高。其次為「晉恩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罰鍰77萬元,該公司「濕毒剋星 順安製藥御帖救命茶」食品廣告宣稱涉及醫療效能;「哿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規廣告累計罰鍰達72萬元,其「明礬水晶石」化粧品,涉及醫療效能宣傳或廣告。
進一步分析違規廣告媒體分類發現,以網路廣告最多,計有396件,占79.7%,其次依序為電視70件、廣播12件。
至於違規食品廣告宣稱詞句,以宣稱「提升免疫力」占第一位,共61件、占22.9%,其次為「減肥瘦身」29件、及宣稱「皮膚美膚」類25件,分居二、三位;違規化粧品則以宣稱「促進細胞活動」、「膠原蛋白增生」類占第一位、計92件、占比近五成,其次為宣稱「消炎、消腫」共55件,「生髮育毛」共15件居第三。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一般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的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增強抵抗力亦無治療疾病的效果,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修飾容貌等,並不具消炎、對抗病毒等醫療效能,民眾如有身體不適情形,請依循正規醫療管道醫治,配合醫囑治療,切勿輕信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廣告而延誤就醫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