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林姓男子,今年12月8日因為慣性酒駕遭裁罰共計60萬2,208元案件,義務人遲不繳納罰鍰,經移送機關於今年10月19日將林姓義務人的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負責承辦的阮蕙芳執行官發現林姓義務人名下有財產遂於查封追討成功。
該署主任行政執行官胡天賜表示,為維護用路人行車安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目前正要求各地分署針對違反道路交通高額欠稅義務人,加強執行。他說,在彰化是由一位林姓義務人(男,61歲)以滯欠道路違規罰鍰高達60萬餘元拿下了第1名。其實林男名下早已無車輛,駕照也被註銷,但仍多次向親友借車違規駕駛,違規情節包括了闖紅燈、騎機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使用註銷駕照駕駛汽機車,而且在5年內多次駕駛拒絕酒測而遭重罰,總滯欠金額高達60萬2,208元。林姓義務人所滯欠的裁罰案件,經移送機關多次催繳仍不履行,展現對國家法治高度敵意。
胡天賜表示,移送機關於今年10月19日將林姓義務人的案件移送彰化分署執行,負責承辦的阮蕙芳執行官隨即查調林姓義務人的名下財產資料,發現林姓義務人在彰化火車站附近有一筆土地(面積294平方公尺),因近車站且鄰近彰化女中,公告現值2千餘萬,屬黃金精華地段,且地上現由全聯、多家銀行及診所承租中,應有豐富的租金收入,顯見義務人非經濟困難,實故意不繳納。阮蕙芳立即於11月5日發函地政機關查封該筆土地,林姓義務人為避免如此值錢之地段遭拍賣,即迅速與本分署聯絡,並籌款請他的母親在12月7日以匯款方式一次繳清,移送機關則於翌(8)日收到該筆款項。
阮行政執行官在確定義務人繳清後,立即於12月14日將塗銷查封登記公文親自送達,原想藉機規勸林姓義務人千萬別再犯。但當日林姓義務人適巧不在家,由他的家人代為簽收。家人表示林姓義務人多年前因經商失敗壓力過大,近年來因情緒抑鬱,才會多次向家人借車在外兜風解悶,紓解壓力。阮執行官也當場曉諭義務人的親友,千萬別再借車給他違法駕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