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54家委託汽車代檢廠111年1月29日至111年2月6日連續假期期間,停止受理車輛檢驗服務,並自111年2月7日起恢復車輛檢驗業務。另111年1月22日為連假之補行上班日,該日將比照正常上班日受理車輛檢驗至當日17時,不開放夜間檢驗。
桃園監理站提醒民眾,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除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外之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111年2月7日)辦理檢驗,另農曆春節連續假前(111年1月22日至111年1月28日)初驗不合格車輛因遇5天以上連續假期,得於假期結束後展延3個工作天辦理車輛免費覆驗,惟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
桃園監理站黃成民站長呼籲,為避免檢驗車潮,建議民眾多利用車輛代檢服務,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站(https://www.mvdis.gov.tw/)查詢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