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政府18日表示,彰化是農業大縣,農耕期間不少大型農機在田間完成作業後沿路掉落土堆,不僅污染道路,更有影響行車安全之虞。
彰化縣政府呼籲轄內農友及農機代耕業者於田間作業後,應做好農機及道路清潔工作,避免泥土散落道路致發生交通事故;如致生交通事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罰外,將肇致民、刑事責任。
縣府指出,自110年度起,由警察局、環保局及農業處於各期作間,合組「農業機械污染及影響用路人安全取締小組」於各鄉鎮市巡查,以維護道路清潔及行車安全,避免交通意外發生。
縣府呼籲農友,駕駛農用曳引機、農地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大型聯合收穫機、甘蔗採收機及狼尾草(青割玉米)收穫機等四輪或四輪以上具動力可於道路行駛之膠輪式農機所有人,依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第5點規定須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並應同時申領農機號牌。
而各鄉鎮市公所於農友領取或換發農業機械使用證時,亦會宣導轄內農機所有人於田間耕作後及行駛道路前,確實做好農機清潔工作,以免造成環境髒亂及交通意外發生。
同時各公所亦透過村里辦公處、各種集會場合或廣播系統加強宣導,以維護道路清潔及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