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虎尾鎮的周姓負責人(26歲),因經營工程公司而滯欠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40萬5千餘元,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向法院聲請拘提周男後,周母憐子心切,以擔心孩子未來前途為由,於111年3月15日幫忙繳清所有欠款。
本案在移送執行後,嘉義分署執行人員先調查義務人公司財產執行但無法獲償,同時多次通知公司周姓負責人到場說明,可是周男皆不予理會而從未到場。嘉義分署行政執行官第一次向法院聲請拘提周男時,嘉義地方法院以程序不合法為由駁回聲請,執行官鍥而不捨補正相關程序後,再次向法院聲請拘提,並獲得准許拘提的裁定。
嘉義分署執行人員隨即持法院核發拘票到義務人公司營業地址及周男住所執行拘提,周母除當場為義務人公司繳納5,000元外並表示,孩子年紀輕輕如果因為積欠國家債務,以致一輩子都要跟公家機關牽扯,影響未來的事業前程,她實在很不忍心,所以會籌錢並在3月中旬清償義務人公司所有欠款。周母言而有信,於日前(3月15日)繳清所有欠款,本案承辦人員除了高興案件得以順利解決外,更被執行過程中周姓負責人母親濃濃的母愛深深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