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發會公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圖」,公民團體31日建議,應擴大淨零轉型的社會對話,並提出五大建言,包括設定無煤時程,完善天然氣橋接策略;採行更多元的產業轉型政策工具;設定全面綠運輸發展目標;強化公正轉型;拉高碳價治理、全面盤點氣候包裹法制。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指出,臺灣規劃2050年達到零碳電力、再生能源占比上看七成,與研究建議風光電力達八成仍有距離。目前淨零路徑中火力加碳捕捉封存技術占比達20%至27%,若碳捕捉封存技術的成本或運用狀況不如預期,恐成臺灣淨零排放的破口。建議淨零路徑應納入無煤時程、天然氣過渡橋接與退場規劃。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祕書長陳郁屏說,再生能源設施開發應回歸國土計畫,經濟部應提出再生能源總體發展空間策略,以土地的可回復性與空間的複合利用優先,梳理並提出再生能源用地供給的秩序與發展原則,再與全國及各縣市的國土計畫接軌,才能降低對環境與社會的衝擊。
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理事長趙家緯表示,臺灣排放量57%來自工業部門,路徑圖中雖提出製程改善、能源轉換與循環經濟等三大面向、11項措施,但未能發揮引導產業轉型功能。後續應參考歐盟與美國在工業部門的減碳戰略,藉由政府低碳原物料公共採購、納入低碳要求的貿易政策,以及跨領域的工業去碳化研發旗艦計畫等做法,有助於產業轉型。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提到,綠運輸是2030年以前就可以大力推動的部分,但欠缺預算和政府計畫的支持。目前運輸部門的淨零路徑上只有提到電動化目標,應加入公共運輸運量提升的目標,並策畫中央及地方計畫,完備大眾運輸、人行、自行車道的預算規模。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呂冠輝表示,淨零轉型路徑對公正轉型定義和政策方向尚未明確。轉型過程將對哪些群體造成負面影響,也未有影響評估與可能影響的人數。應將目前提出近9千億淨零預算優先進行衝擊評估,並至少將預算的1%作為公民參與預算,進行利害關係人溝通。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倪茂庭指出,碳費若作為目前淨零路徑主要政策工具,「氣候法」就應有公正的碳費設計。費率設計也應確保碳費能定期提升,對準國際淨零目標下應有的碳費水準(2030年時每公噸3千元)。政府應明確「碳稅」規劃的時程,拉高治理層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