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坤輿掩埋場爭議超過20年,坤輿公司上周第3度向苗栗縣環保局提交試運轉申請。立委洪申翰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中央環保署和地方苗栗縣議會已白紙黑字要求,在坤輿相關爭議未解和行政訴訟有結果前,苗栗縣府不可以核准坤輿的試運轉許可,否則就是公然放水。
苗栗縣政府2020年底核准造橋鄉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試運轉計畫,遭當地龍昇村民組自救會長期抗爭,縣府2021年3月5日宣布中止試運轉,但經業者提出訴願後,環保署於同年9月24日撤銷縣府處分,並發文同意坤輿恢復試運轉。
立委洪申翰、湯蕙禎與反坤輿事業廢棄物自救會長陳清鑫6日召開記者會。洪申翰表示,廢棄物掩埋場的申設,需要經過三道許可程序,分別是同意設置、試運轉測試和同意處理,其中試運轉測試,就是計算廢棄物倒進掩埋場的處理量,苗栗縣府怎能在爭議未解決、行政法院訴訟也正進行中就讓廢棄物進場,質疑苗栗縣府是在放水。
湯蕙禎表示,坤輿掩埋場設置在水源區,距離在地居民灌溉水源大潭不到300公尺,牽涉灌溉面積超過500公頃,根本不適合設置掩埋場。且坤輿在申請時,把很多必要設施向他人租賃,來讓加總面積小於2公頃,規避環評和內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審查,主管機關應立即廢照。
陳清鑫指出,坤輿根本未經過環評審查,掩埋場的塑膠布等設施等都設置超過20年,擔心老化、脆化的設施,絕對無法防止廢棄物溶出,如果汙水滲入地下水層讓灌溉水源被汙染,必定會毀滅村民的生存環境。如果縣府膽敢包庇護航,自救會絕對誓死捍衛生存的土地水源、抗爭到底。
洪申翰呼籲,苗栗縣政府應遵守環保署函文,在爭議未釐清和行政訴訟判決前,應做合法性和通盤評估;縣府應遵守縣議會3月18日決議,在釐清爭議前不得准許展延及試營運申請;議長鍾東錦應帶頭呼籲縣府,尊重議會決議;有意角逐苗栗縣長參選人,都應對該案表態,不要再躲起來假裝沒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