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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隔鬆綁六大重點 接觸者採陰 家人可「恢復正常生活」

指揮中心盤點近一週居隔、居檢,及確診者的防疫調整規定,包括,確診密切接觸者若快篩陰性,其家人就能直接恢復正常生活。圖為示意圖。(中央社)
指揮中心盤點近一週居隔、居檢,及確診者的防疫調整規定,包括,確診密切接觸者若快篩陰性,其家人就能直接恢復正常生活。圖為示意圖。(中央社)

【記者賴玟茹/臺北報導】國內中共肺炎(COVID-19)疫情全臺延燒,22日增3,766例本土病例,確診數不斷增加,指揮中心盤點近一週居隔、居檢,及確診者的防疫調整規定,有六大項重點,其中包括,密切接觸者若快篩陰性,就能直接恢復正常生活;若快篩為陽性,則再做PCR確認。

指揮中心統整近一週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及確診者防疫規定調整六大重點,包括,居家隔離檢疫篩檢規定;居家照護隔離檢疫的就醫交通規定;確診者居家照護指引;兒童確診居家照護警訊徵象和緊急送醫條件;無症狀和輕症確診者分流原則;無症狀和輕症確診者解隔離條件等。

其中在居隔期間的快篩規定部分,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民眾經匡列為密切接觸者,需居家隔離,若快篩陽性,再以PCR確認;快篩陰性,接觸者就直接恢復正常生活,且居隔居檢期間有症狀或期滿皆以快篩進行。

「以篩代隔」可提早返工 每2天篩1次

另外,指揮中心也公布,「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作機關及事業單位應變處置建議」,在出現確診個案後,啟動人力備援仍影響單位運作,可在衛生單位同意後,召回匡列為「接觸者」的人員,每2天抗原快篩一次,直到接觸最後一名確診者後10天為止。

陳時中說,長照機構和醫療機構已啟動「以篩代隔」,其他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作單位,除事先訂定持續營運及人力備援計畫外,也需設有「防疫長」制度,就可比照醫療機構、提前返回工作單位。

對於維持社會機能正常運作的機關有哪些?陳時中舉例,像是發電所需人員,或中油人員,及國防必要人員等都會優先考慮,不過重點是要準備好人力備援計畫及防疫長制度,就能調整相關防疫作為。

六縣市醫院、長照機構即起暫停探病

為降低醫療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染疫風險,陳時中宣布,即日起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及花蓮縣等6縣市將暫停探視及探病,例外規定除外。

陳時中表示,醫院探病例外情形包括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需要或其他因病情惡化、醫療處置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可例外探病。

陳時中說,至於其餘縣市醫院則維持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者,得開放探病;住宿式長照機構探視例外方面,包括住民出現嚴重身心不適症狀,如失眠、血壓不穩、情緒暴躁等,機構無法安撫住民或其他經機構評估有必要探視者,才可例外開放探病。

陳時中表示,儘管有部分縣市可以探病或探視,訪客都應打滿3劑疫苗滿14天,不符規定者須出具當天COVID-19抗原快篩(含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曾確診COVID-19,解除隔離且距發病日未滿3個月者,可免除篩檢。

至於疫苗接種後通報死亡的不良事件,新增1名62歲女性接種莫德納6天後死亡。截至目前累計1,451例接種疫苗後死亡。◇